关于开展厦门大学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者:张欧扬发布时间:2024-11-05浏览次数:10


全院研究生:

厦门大学202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补充评选工作已启动现根据学校有关通知,将药学院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新增分配名额

学生类别

奖项

新增名额

获奖金额

博士生

国家奖学金

1

3万元/

硕士生

国家奖学金

2

2万元/


  1. 相关要求

(一)参评对象

厦门大学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说明具体见附件1

1.每位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且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2.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进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进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直博生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进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

3. 除了公派出国的研究生外,实际在校时间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研究生均不能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4.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与除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之外的校级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兼得(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参评三大奖,需有未使用过的科研成果)。

5.关于申请材料的说明:

 ①有录用通知但未正式发表的科研成果不参加评选;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但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必须是厦门大学;

 ②获得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以取得授权通知书或者专利证书为准;

 ③申请参评的事迹应在申请截止日期之前取得2024919日前

 ④申请参评的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1. 调整原则

1.9月份已在学院层面获得各类奖学金推荐资格的学生,在符合评审条件和程序的前提下,优先保留其推荐获奖资格。

2.9月份原已获得校级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候补推荐获奖资格的学生,若选择参评国家奖学金,则须放弃原推荐获奖资格,原推荐获奖资格不再保留,并需重新按照通知要求申请,原已申请未评上的同学若申请也需重新按要求提交申请。                                                                                       

3.各奖项参评资格、成果取得截止日期等评审要求应与原评审要求保持一致。


  1. 提交材料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需严格按照《规范使用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的要求,认真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此外,还需申请评奖评优总分,填写《厦门大学药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申请表》《厦门大学药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分汇总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五、注意事项

1.申请本次奖学金的学生所要上交的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xmuyxyyjsh@126.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年级+/+国家奖学金申请,并同时填写调查问卷https://www.wenjuan.com/s/Uj6viaVJ/

2.截止时间:202411719:00,请有意申请的同学严格遵照时间要求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材料调查问卷两者均需提交,因个人失误造成报名不成功的情况,需申报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附件.zip

厦门大学药学院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