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下半年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欧扬发布时间:2024-07-16浏览次数:47

本硕博各年级:

2023年下半年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已启动,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年级遵照执行:

一、荣誉称号和指标

个人荣誉称号包括: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如下:

学生类型

优秀三好学生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本科生

4

17

4

研究生

(含硕博)

5

22

5

 

二、参评对象

本次荣誉称号的参评个人,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正常学制内的在学本科生和研究生,不包括非学历生、在职生以及国际学生(外国来华留学生)。

三、参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无违法违纪行为。凡在上一学年直至本通知发布前的时间内,学生个人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包含已存在违纪事实应受处罚、处分的情形)或者有学院规定的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取消其参评资格。参评学生还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尤其要符合关于申请表彰奖励必备的条件,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习刻苦、表现突出、关心集体;

2.学习态度端正,无学术不端行为。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

3.参评学生在评审年度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

4.参评“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不包括“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本科学生,原则上其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应该达到良好及以上,不及格的不能参评,体质健康测试成绩以学校体育教学部提供的上一年度的测试成绩为准,请本次参评荣誉称号的学生自行将体测成绩报送给所在单位。

(二)各奖励条件

本科生

1.“优秀三好学生”: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10%。在学习、生活和各项活动中起表率作用,表现突出,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较强的心理素质。

2.“三好学生”: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30%。在学习、生活和各项活动中表现优秀,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较强的心理素质。

3.“优秀学生干部”: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50%。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工作取得一定成绩。

研究生

1.“优秀三好学生”:学习成绩优秀,专业知识扎实;具有突出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且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或实践创新项目者优先评选;在学习、生活和各项活动中起表率作用,表现突出,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较强的心理素质。

2.“三好学生”: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且有一定水平的研究成果或实践创新项目者优先评选;在学习、生活和各项活动中表现优秀,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较强的心理素质。

3.“优秀学生干部”: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且有研究成果或者实践创新项目者优先评选;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工作取得一定成绩。

四、注意事项

1.个人荣誉称号评选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导致其未获得荣誉称号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2.“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同一学年度评选工作中不能同时兼得,但可同时申报。获评荣誉称号与各项奖学金可兼得。

3.在个人荣誉称号评选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优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并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优;颁奖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称号,追回已发放的荣誉证书,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且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荣誉称号评选。

五、报名办法

1.申请学生在学生工作系统(http://xmuxg.xmu.edu.cn/)进行网络申报,学生登录个人账号后,搜索并点击进入“荣誉称号申请(下半年)”应用进行填报。

2.除系统填写外,需填写《厦门大学“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附件)》,将申请表命名为“姓名+年级+//+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邮件主题为 “姓名+学生类型(本、硕、博)+申请荣誉名称”,发送至邮箱3037389124@qq.com(仅需电子版),研究生发送至邮箱xmuyxyyjsh@126.com。并同时点击调查问卷https://www.wenjuan.com/s/UZBZJvyk51T/,填写汇总信息(各板块填写字数不受限)。

3. 研究生参评荣誉称号必须申请评奖评优总分,需填写《厦门大学药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申请表》、《厦门大学药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分汇总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以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至xmuyxyyjsh@126.com,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申请荣誉称号类型+评分申请材料”,评奖评优总分依据《厦门大学药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暂行)》(厦大药〔20221号)计算。注意:申请荣誉称号的科研分为入学以来扣除获得过荣誉称号的分数,德育分为20237月以来的分数。

注意:学工系统自主申报、电子版申请表和调查问卷三者均需按照要求提交,因个人失误造成报名不成功的情况,需申报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申请报名截止时间均为810日(周六)下午17:00前。

学校通知详见:https://xsc.xmu.edu.cn/info/1017/100981.htm

附件.zip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592-2881102

 

 

厦门大学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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