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结果的公示

发布者:张欧扬发布时间:2024-04-15浏览次数:828

全院本科生、研究生:

经学生自主申报,本科生、研究生各团支部、团总支初审,学院团委考核评审,学院学工组会议审核通过,现将2023年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3天(415-1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学院团委或分管辅导员如实反映情况

药学院2023年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公示名单.xlsx



院团委电话:0592-2881102



药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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