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2023年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通知

发布者:张欧扬发布时间:2024-04-08浏览次数:14

各团支部:

  2023年以来,药学院各级共青团组织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院党委和学校团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团的根本任务、政治责任和工作主线,在改革创新共青团工作、服务青年需求、促进青年全面发展等方面取得了优异成绩,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表彰先进、选树典型,学院团委决定在今年“五四”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药学院各学生团组织和在校注册团员。

二、名额安排及分配

(一)校级表彰推荐名额

1.厦门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2个(本科1个、研究生1个)

2.厦门大学优秀团支部书记:2人(本科1人、研究生1人)

3.厦门大学优秀团总支书记:2人(本科1人、研究生1人)

4.厦门大学优秀共青团员:11人(本科5人、研究生6人)

5.厦门大学十佳共青团员(学院推荐1个候选人,由学校差额评选)

6.厦门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从2个厦门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中推荐1个候选团支部,由学校差额评选)

(二)院级表彰名额

1.药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6

2.药学院优秀团支部书记:6

3.药学院优秀共青团员:25

4.药学院优秀学生骨干:25

5.药学院“百草权舆”团学工作专项奖:

连翘奖——学术科创先进个人

远志奖——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木棉奖——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青藤奖——文艺体育先进个人

说明:“百草权舆”团学工作专项奖面向全院所有在籍学生,各奖项可兼报,但每人最多可获评一项,总名额计划为学生总数的6%(约40人)左右

以上具体评奖名额可视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三、申报条件

(一)厦门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含标兵)、优秀团支部(团总支)书记、优秀共青团员、十佳共青团员

相关奖项评选要求可参考《关于评选2023年度厦门大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附件1)。

(二)药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认真担负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团员教育管理经常,“青年之家”等阵地作用发挥较好。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队衔接顺畅,推优入党效果明显。推进团支部整理整顿成效明显,团支部工作有活力。在“智慧团建”系统中组织健全,团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3.班子建设好。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好、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4.工作效果好。始终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支部学习风气浓厚,积极组织支部成员参与课外科技、文化活动、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利用网络新媒体平台开展活动宣传、团员教育活动,支部成员积极发声、传递正能量。在“智慧团建”系统中,2023年度星级团组织创建工作达到四星级及以上,团员报到率不低于90%。

5.全校评选10个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从本次推荐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的集体中产生。参评团支部应在“智慧团建”系统中星级评定达到五星级。

(三)药学院优秀团支部书记、团总支书记

1.理想信念坚定。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2.道德品行优秀。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密切联系青年,带领团支部认真开展团的工作,认真落实上级团组织工作布置,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具有较强工作能力,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3.学业成绩优良。本科生学习成绩优良,评奖年度无不及格科目,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50%,且思想政治理论课和体育课在70分以上;研究生学业成绩优秀,专业知识扎实,具有突出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且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或实践创新项目者可优先推荐。

4.带头作用突出。在202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在“智慧团建”星级团员评定为三星级及以上。成为厦门大学注册志愿者,积极参与志愿服务,上一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入学不满一年的可以根据相应比例折算。

5.优秀团支部书记从本年度获评“五四红旗团支部”的支部书记中产生。

6.研究院性质的团委可推荐1名优秀团总支书记;学院性质的团委下辖2个及以上团总支的,可推荐2名优秀团总支书记,不占本单位优秀团支部书记名额。

(四)药学院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远大、信念坚定。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大青年的重要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2.刻苦学习,锐意创新。带头立足岗位、苦练本领、创先争优,热爱劳动、刻苦学习、崇尚实干,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本科生学习成绩优良,评奖年度无不及格科目,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50%,且思想政治理论课和体育课在70分以上;研究生学业成绩优秀,专业知识扎实,具有突出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且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或实践创新项目者可优先推荐。

3.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带头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带头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做到不信邪、不怕鬼、骨头硬,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安全。

4.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带头站稳人民立场,脚踏实地、求真务实,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成为厦门大学注册志愿者,积极参与志愿服务,上一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入学不满一年的可以根据相应比例折算。

5.崇德向善,严守纪律。带头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树立集体主义思想,严格遵纪守法,严格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在202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在“智慧团建”星级团员评定为三星级及以上。

6.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24430日),2017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本人基本信息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各学院可推报名额按照该院团员总数的2%确定,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推报占比不超过学院推报总人数的50%。校级学生组织骨干由校团委组织推荐,不占所在学院名额。

7.全校评选10个“厦门大学十佳共青团员”,从本次获评“优秀共青团员”的个人中产生。参评团员应在“智慧团建”系统星级团员评定中达到四星级及以上。

(五)药学院优秀学生骨干

1.担任学生党支部委员、本科生(研究生)团总支和学生会(研究生会)部门负责人、班级班委等学生骨干一年以上,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工作取得一定成绩。

2.本科生学习成绩优良,评奖年度无不及格科目;研究生学业成绩优秀,专业知识扎实,具有突出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智慧团建”星级团员评定为三星级及以上。

(六)药学院“百草权舆”团学工作专项奖

1.连翘奖——学术科创先进个人

积极参加学术讲座、会议,在学科竞赛、科技竞赛中取得较好成绩且在团队中表现优异,或在学风建设方面做出榜样作用,或在学术和科研活动中取得一定成果。

2.远志奖——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参与组织、策划优秀社会实践活动,出色完成社会实践任务,并且相关成果被有关部门采用或在院级以上(含院级)社会实践活动表彰或优秀论文评比中获奖。

3.木棉奖——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具有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专长和能力,积极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在参评年段内志愿汇系统中的志愿服务时长累计不少于60小时(含60小时),或长期从事专项志愿服务(不含大型活动类)的时长不少于50小时(含50小时),服务事迹突出,公认度高。

4.青藤奖——文艺体育先进个人

参加院级以上(含院级)文艺汇演、文学、书法、美术、摄影、演讲等比赛取得优异成绩,或参加院级以上(含院级)运动会、各单项体育项目比赛中取得较好名次。

四、评选要求和流程

1.本次评优年度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评优过程需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标准,实事求是,保证质量。

2.校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支部(团总支)书记、优秀共青团员以及药学院优秀学生骨干、“百草权舆”团学工作专项奖由学院团委组织考核和评审,经学院学工组会议审核确定,评选结果将公示3天。

3.材料提交要求

1)申请厦门大学十佳共青团员、校级或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含标兵)、校级或院级优秀团支部(团总支)书记

申请人填写对应申报表+汇总表(附件2、附件3)(其中申请校十佳共青团员和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的还需提交1000字事迹材料),在412日晚2100前发送至邮箱18900395970@163.com,联系人:丁雅茹。

2)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骨干、“百草权舆”团学工作专项奖

申请材料需由所属班级团支部统一收集汇总,申请人在411日前提交申报表+汇总表(附件4、附件5、附件6)给各班指定负责人,各班级团支部根据通知要求对申报学生的条件进行初审、按推荐顺序排名后,将所属团支部报名申报材料(申报表+汇总表)按奖项分类汇总后,于41315:00前打包发送至对应本科生或研究生团总支联系人,文件要求统一命名为“团支部名称+五四评优申请材料”,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各班级团支部在提交Excel汇总表时务必将所有同学汇总表合并在一张Excel表格里,均按各奖项项目分类汇总好,文件名为“XXX班团支部-优秀共青团汇总表”或“XXX班团支部-优秀学生骨干汇总表”或“XXX班团支部—百草权舆专项奖汇总表”,在班级范围内公布确认无遗漏后再提交,切勿将个人Excel表简单打包)

学院团总支联系人:

本科生团总支: 李蒙彤  邮箱: 1619594257@qq.com

研究生团总支: 傅姿晴  邮箱: 934235288@qq.com

学院团委联系人:陈洪  办公电话:0592-2881102

通知附件.zip

共青团厦门大学药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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