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本科生、研究生:
2024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已经启动,按照学校的通知要求,现将药学院2024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专项奖学金)评奖工作通知如下:
名额分配和要求
(专项奖学金均为由学校进行差额评比的奖学金)
学生 类别 | 奖项 | 推荐名额 | 金额 | 奖项相关要求 | 基本条件 |
本科生 | 出版奖学金 | 学院推荐名额不限 | 2000 | 奖励来自西藏等边远地区的本科生,新疆、青海、甘肃、内蒙古的学生也可以报名,每年学校共奖励5名。 1.政治态度端正,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修养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2.能较好遵守和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学习成绩优秀,具有创新精神,符合“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条件,或具有某专业特长成绩突出者。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 1.需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 2.评审周期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辅修课程不计在内)全部合格; 3.评审周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需达到合格及以上; 4.参评前三个学期(含第三学期)完成至少20个小时的志愿服务(志愿服务工时的认定形式包括志愿服务系统和学生个人出具证明)。 |
谢正赞体育奖学金 | 1 | 5000 | 每年学校共评选15名优秀本科生、研究生(非本科高水平运动员学生)。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爱校荣校,弘扬厦门大学“四种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本科生评审年度应修课程全部合格,学习成绩优良,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30%;研究生学习成绩优良。 5.具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较强的心理素质; 6.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在运动队、体育社团、群众体育活动中起表率作用,取得突出成绩; 7.同等条件下,厦门大学运动队运动员或担任体育社团骨干的学生优先考虑。 | ||
洪华生海洋与环境领域前沿交叉研究奖学金 | 学院推荐名额不限 | 5000 | 洪华生海洋与环境领域前沿交叉研究奖学金每年奖励学生4名,2名面向全校。 1.在校学生开展海洋与环境领域前沿交叉研究、海洋与环境领域科普工作。 2.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修养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3.申请海洋与环境领域前沿交叉研究的需具备创新精神:本科生:学习优异或具有专业特长,具有学科交叉创新理念。 4.申请海洋与环境领域优秀科普人才的需具有较强的科普组织能力或优秀的科普成果。 | ||
洪华生海洋与环境领域优秀科普人才奖学金 | 学院推荐名额不限 | 5000 | 洪华生海洋与环境领域优秀科普人才奖学金每年奖励学生2名,面向全校。 1.在校学生开展海洋与环境领域前沿交叉研究、海洋与环境领域科普工作。 2.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修养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3.申请海洋与环境领域前沿交叉研究的需具备创新精神:本科生:学习优异或具有专业特长,具有学科交叉创新理念。 4.申请海洋与环境领域优秀科普人才的需具有较强的科普组织能力或优秀的科普成果。 | ||
研究生 | 谢正赞体育奖学金 | 1 | 5000 | 同上 | 1.凡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申请校级奖学金; 2.学习勤奋刻苦,课程成绩优异,无不合格课程; 3.科研成果突出,创新能力显著; 4.同一学年内,不得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不同学年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5.符合《厦门大学药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暂行)》相关要求。 |
洪华生海洋与环境领域前沿交叉研究奖学金 | 学院推荐名额不限 | 5000 | 洪华生海洋与环境领域前沿交叉研究奖学金每年奖励学生4名,2名面向全校。 1.在校学生开展海洋与环境领域前沿交叉研究、海洋与环境领域科普工作。 2.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修养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3.申请海洋与环境领域前沿交叉研究的需具备创新精神:研究生有较强的科研潜力或独到的学术见解,取得较显著的学科交叉成果(不限于已发表文章)。 4.申请海洋与环境领域优秀科普人才的需具有较强的科普组织能力或优秀的科普成果。 | ||
洪华生海洋与环境领域优秀科普人才奖学金 | 学院推荐名额不限 | 5000 | 洪华生海洋与环境领域优秀科普人才奖学金每年奖励学生2名,面向全校。 1.在校学生开展海洋与环境领域前沿交叉研究、海洋与环境领域科普工作。 2.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修养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3.申请海洋与环境领域前沿交叉研究的需具备创新精神:研究生有较强的科研潜力或独到的学术见解,取得较显著的学科交叉成果(不限于已发表文章)。 4.申请海洋与环境领域优秀科普人才的需具有较强的科普组织能力或优秀的科普成果。 |
二、特别说明
1.获得过2023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2023年国家奖学金、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不能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除外)。获过2023年国家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参评三大奖,需有未使用过的科研成果。
2.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2024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和2024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但可以参评2024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3.获得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参评2024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或2024年国家奖学金(不同学年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4.凡已获得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参评这三项奖学金。
三、材料提交要求
1. 本科生
(1)出版奖学金:提交《厦门大学出版奖学金申请表》和《厦门大学2024年出版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2)谢正赞体育奖学金:提交《厦门大学谢正赞体育奖学金申请表》和《厦门大学2024年谢正赞体育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3)洪华生海洋与环境科学教育奖学金:提交《厦门大学洪华生海洋与环境教育奖学金申请表》和《厦门大学洪华生海洋与环境科学教育奖学金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2.研究生
(1)谢正赞体育奖学金:提交《厦门大学谢正赞体育奖学金申请表》和《厦门大学2024年谢正赞体育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2)洪华生海洋与环境科学教育奖学金:提交《厦门大学洪华生海洋与环境教育奖学金申请表》和《厦门大学洪华生海洋与环境科学教育奖学金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3)凡申请奖学金均需申请申请评奖评优总分,填写《厦门大学药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申请表》和《厦门大学药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分汇总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3.提交方式:
(1)本科生请将申请材料电子版(详见附件)发送至邮箱724214459@qq.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年级+xx奖学金申请”,文件命名为“姓名+XX奖学金申请表/推荐名单汇总表”,并同时填写调查问卷https://www.wjx.cn/vm/eUtadc1.aspx#。
(2)研究生请将申请材料电子版邮箱xmuyxyyjsh@126.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年级+xx奖学金申请”,并同时填写调查问卷https://www.wjx.cn/vm/eUtadc1.aspx# 。
(2)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7日(周四)17:00,请有意申请的同学严格遵照时间要求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四、注意事项
1.各项奖学金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报名材料和调查问卷两者均需提交,因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奖学金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2.凡在2023-2024学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的(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受处罚、处分的),取消参评资格;
3.在奖学金评奖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奖学金,追缴已发放的奖学金,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4.学校详细通知见“关于2024年校庆期间专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https://xsc.xmu.edu.cn/info/1027/35381.htm”。
5.关于本次奖学金评定所涉及问题的咨询,可联系吴老师(0592-2881102)。
厦门大学药学院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