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2023学年教授、副教授本科教学工作量的公示

发布者:张欧扬发布时间:2023-09-21浏览次数:10

全院教职工:

根据《厦门大学关于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的规定(2021年修订)》(厦大教〔2021125号),现将学院2022-2023学年教授、副教授本科教学工作量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921日至202392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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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邮箱:pharmacyjx@xmu.edu.cn

附件.药学院2022-2023学年教授、副教授本科教学工作量汇总表.xlsx


厦门大学药学院

2023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