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本科生、研究生:
2022-2023学年,学校将评选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级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根据学校的通知要求,现将药学院2022—2023学年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类奖学金分配名额
序号 | 学生 类别 | 奖项 | 名额分配 | 获奖金额 | 特别要求 |
1 | 本科生 | 国家奖学金 | 共4人 (2021级、2020级各1人,2019级2人) | 8000元/人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本专业前10%,且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和全校性选修课)全部合格; 5.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其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可适当放宽至30%。其他方面表现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需附相关证明,具体包括内容详见《厦门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共18人 (2021级、2020级、2019级各6人) | 5000元/人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本专业前50%,且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需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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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业优秀奖学金一等 | 共21人 (2021级、2020级、2019级各7人) | 1000元/人 | 1.除应具备《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中第十一条的要求外,其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 2.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学业优秀奖和其他6种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在同一自然年内不能同时兼得,即获得2022年校庆期间奖学金的同学不可申请本次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 3.除学业优秀奖学金和学业进步奖学金不可同时兼得外,其他优秀学生奖学金可以同时申请、同时兼得,但最多只能同时获得两项优秀学生奖学金。 4.本科生优秀学生奖中学业进步奖学金面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的本科生评选。 5.关于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更多信息见本通知“二、相关要求”中的第二部分。 |
1 | 本科生 | 学业优秀奖学金二等 | 共43人 (2021级、2020级各14人,2019级15人) | 500元/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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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6种奖学金合计(学业进步奖、学术创新奖、社会实践奖、志愿服务奖、社会工作奖、文体优秀奖。) | 共43人 (2021级、2020级各14人,2019级15人) | 500元/人 | |
2 | 硕士生 | 国家奖学金 | 共3人(学硕1人,专硕2人) | 2万元/人 | 1.每位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且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2.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学术不端行为;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及格课程;科研能力显著,有突出的科研成果,科研成果必须在学制培养期限内取得,必须以厦门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3.提前攻博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进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后,或已经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进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 4.除了公派出国及优秀博士培养计划的研究生外,实际在校时间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研究生均不能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
3 | 博士生 | 国家奖学金 | 1人 | 3万元/人 | |
4 | 硕士、博士均可 | 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奖提名 | 1人(差额评选) | 1万-2万元 | 1.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五种能力);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近三年已获得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者不得参评。 2.学校将从各单位报送的候选人中差额评定1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者(奖励金额1万元),其余学院落选的候选人不再参评本次其他校级奖学金。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差额评定的这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者,将作为我校2022年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报送宝钢教育基金会,由基金会在全国范围内差额评审,最终确定其是否获得特等奖,如若该生获得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则奖励金额增加至2万元。 |
备注:以上是各年级奖学金的初步名额分配,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可根据学生实际报名情况对各年级的名额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二、相关要求
(一)参评对象
(1)本科生
参评对象为厦门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正常学制内)。上一学期转专业的学生本年度奖学金也在我院参评。
(2)研究生
参评对象为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参评的主体为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科研潜力突出的一年级新生也可以申请参评。
(二)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条件
1.学业优秀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采用学生在其班级(或专业)成绩排名的方式评选,不同类别课程的权重以及可纳入参评范围的课程由学院根据各自的学科特点确定。
2.学业进步奖学金:奖励学业有较大进步的学生,学习成绩应在班级(或专业)排名前50%以内,且成绩排名较上一学年提高30%。
3.学术创新奖学金:奖励在学科竞赛、科技竞赛、学术研究和科研创新等方面成绩优秀的学生。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学科竞赛、科技竞赛等取得较好成绩;
(2)参加学术和科研活动,取得突出成果;
(3)积极参加学术和科研活动,取得一定的成果,经项目负责老师推荐,并获得学院专家评审小组评审认定。
以上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厦门大学的方可参评。
4.社会实践奖学金的获得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校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中受表彰;
(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出色完成社会实践任务,成果被有关部门采用或在院级以上优秀论文评比中获奖;
(3)组织、策划校内外重大社会实践活动,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
5.志愿服务奖学金:奖励在共青团组织或志愿者组织注册登记、参加服务活动的志愿者,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经常从事支教开发、社区建设、环境保护、校园公益、应急救助等志愿服务工作,参评学年累计登记的志愿服务时间达到80小时以上(含80小时),并得到志愿服务对象认可;
(2)参评学年从事支教开发、社区建设、环境保护、校园公益、应急救助等某一专项志愿服务时间达到50小时以上(含50小时),并得到志愿服务对象认可;
(3)参加过重大活动的志愿服务工作并获得服务单位或组织单位的表彰;
(4)在志愿服务方面有其他突出表现的。
6.社会工作奖学金的获得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担任班级、年级学生干部,以身作则,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在增强班级凝聚力、形成优良学风和班风中发挥骨干作用;
(2)担任校院两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或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代表同学利益,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开展各项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并配合校院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以上各级学生干部需任期满一年方可参评。
7.文体优秀奖学金的获得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校级以上文艺汇演、文学、书法、美术、摄影、演讲等比赛取得优异成绩;
(2)参加校级以上运动会、各单项体育项目的比赛,取得较好名次。
三、报名方式
(一)本科生
1.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需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规范和例表》认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以上均仅需提供电子版。
2.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需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以上均仅需提供电子版。
3.申请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需填写《厦门大学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和《厦门大学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情况表》,仅需提供电子版。
(二)研究生
1.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需严格按照《规范使用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的要求,认真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以及《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或者《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以上均仅需提供电子版。
2.申请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的研究生,需填写《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表》、《厦门大学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候选人(研究生)汇总表》,以上均仅需供电子版。
四、注意事项
1.各项奖学金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奖学金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2.凡在2021-2022学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的(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受处罚、处分的),取消参评资格;
3.在奖学金评奖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奖学金,追缴已发放的奖学金,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五、评奖材料提交要求
1.所有申请本次2022-2023学年各项奖学金的学生,所要上交的报名材料,请发送至邮箱724214459@qq.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年级+xx奖学金申请”,并同时填写调查问卷https://www.wjx.cn/vm/YIZ3aIu.aspx#。
2.截止时间: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2022年9月19日(周一)下午17:00,其他奖项:2022年9月22日(周四)中午12:00,请有意申请的同学严格遵照时间要求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3.注意:报名材料和调查问卷两者均需提交,因个人失误造成报名不成功的情况,需申报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4.学校详细通知见“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下半年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https://xsc.xmu.edu.cn/info/1027/24491.htm
联系人:李懋
联系电话:0592-2181852
厦门大学药学院
2022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