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本科生、研究生:
2022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已经启动,按照学校的通知要求,现将药学院2022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专项奖学金)评奖工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和要求
(专项奖学金均为由学校进行差额评比的奖学金)
学生 类别 | 奖项 | 推荐名额 | 金额 | 奖项相关要求 | 基本条件 |
本科生
| 国际学生奖学金 | 1 | 一等奖6000 二等奖4000
| 奖励在厦门大学注册、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外国留学生。每年学校共奖励24名。其中本科生一等奖4名,二等奖8名。条件要求: 1.对中国人民怀有真挚友好感情; 2.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学业优良,研究生需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 | 1.需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 2.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 3.参评前三个学期(含第三学期)完成至少8个小时的志愿服务(志愿服务工时的认定形式包括志愿服务系统和学生个人出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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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奖学金 | 学院推荐名额不限 | 2000 | 奖励来自西藏等边远地区的本科生,每年学校共奖励5名。 1.政治态度端正,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修养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2.能较好遵守和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学习成绩优秀,具有创新精神,符合“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条件,或具有某专业特长成绩突出者。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 ||
谢正赞体育奖学金 | 1 | 5000 | 每年学校共评选15名优秀本科生、研究生(非本科高水平运动员学生)。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爱校荣校,弘扬厦门大学“四种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本科生评审年度应修课程全部合格,学习成绩优良,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30%;研究生学习成绩优良。 5.具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较强的心理素质; 6.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在运动队、体育社团、群众体育活动中起表率作用,取得突出成绩; 7.同等条件下,厦门大学运动队运动员或担任体育社团骨干的学生优先考虑。 | ||
研究生 | 谢正赞体育奖学金 | 1 | 5000 | 同上 | 1.凡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申请校级奖学金; 2.学习勤奋刻苦,课程成绩优异,无不合格课程; 3.科研成果突出,创新能力显著; 4.同一学年内,不得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不同学年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5.符合《厦门大学药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暂行)》相关要求。 |
二、特别说明
1.获得过2021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2021年国家奖学金、202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不能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除外)。获过2021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参评三大奖,需有未使用过的科研成果。
2.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2022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和2022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但是可以参评2022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3.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参评2022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或2022年国家奖学金(不同学年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4.凡已获得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参评这三项奖学金。
三、材料提交要求
1.本科生
(1)国际学生奖学金:提交《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和《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申报汇总表》;
(2)出版奖学金:提交《厦门大学出版奖学金申请表》和《厦门大学出版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3)谢正赞体育奖学金:提交《厦门大学谢正赞体育奖学金申请表》和《厦门大学2022年谢正赞体育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2.研究生
谢正赞体育奖学金:提交《厦门大学谢正赞体育奖学金申请表》和《厦门大学2022年谢正赞体育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3.提交方式:
(1)有意申请者请将申请材料电子版(详见附件)发送至邮箱724214459@qq.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年级+xx奖学金申请”,文件命名为“姓名+XX奖学金申请表/推荐名单汇总表”,并同时填写调查问卷https://www.wjx.cn/vj/h42YQPc.aspx。
(2)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日(周四)晚21:00,请有意申请的同学严格遵照时间要求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四、注意事项
1.各项奖学金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报名材料和调查问卷两者均需提交,因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奖学金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2.凡在2021-2022学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的(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受处罚、处分的),取消参评资格;
3.在奖学金评奖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奖学金,追缴已发放的奖学金,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4.申请表格中所需的成绩、科研分等信息查询:本科生请咨询本科教学秘书陈老师(0592-2881147),研究生请咨询研究生教学秘书李老师(0592-2881147)。
5.学校详细通知见“关于2022年校庆期间部分项目奖学金评选的通知https://xsc.xmu.edu.cn/info/1027/18740.htm。”
6.关于本次奖学金评定所涉及问题的咨询,可联系徐老师(0592-2181852)。
厦门大学药学院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