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落细垃圾分类,共建共享美丽学院 ——致厦门大学药学院全体师生的倡议书

发布者:张欧扬发布时间:2021-11-19浏览次数:363

厦门大学药学院全体师生: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开展“我为师生办实事”活动,建设美丽药学院,我支部开展了“落实落细垃圾分类,共建共享美丽学院”活动。活动开展以来,我们设置垃圾分类监督岗,采访学院各楼层保洁人员,深入了解掌握药学院垃圾分类现状。

      据此,我们向药学院全体师生发出如下倡议:

一、树立分类理念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只有观念变了,树立牢固的垃圾分类理念,才能养成行动的自觉,从根本上、长远上实施垃圾分类。这就要求师生们认真了解并掌握垃圾分类相关知识,树立明确的垃圾分类理念。我们倡议全体师生主动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普及,以自身的实际行动,影响家庭、实验室和宿舍等身边人,营造垃圾分类“人人知晓、个个参与”的浓厚气氛,助推垃圾分类成为新时尚。

二、落实分类要求

      根据对各楼层垃圾投放处的监督和调查,目前学院各楼层垃圾分类存在的问题较为集中。据此我们提出以下解决方案:

(一)      垃圾分类源头行动

         1.   做到节能减排,力求实现物质资源利用高效化,垃圾产生减量化。

         2.   各实验室应设置单独废弃枪头和废弃手套投放处,分别打包好后统一丢弃至实验垃圾桶,以节省保洁人员二次分类时间。

         3.   大型玻璃仪器破损,应单独置于纸箱或者泡沫箱,并在箱体标注“锐器物”。

         4.   确保待丢弃试剂瓶内无残液。

(二)      精准分类做细做实

         1.   实验垃圾与生活垃圾需分开丢弃,做好基本分类。

         2.   废弃的卫生纸应投放至“其他垃圾”类。

         3.   餐后垃圾要做好分类。一次性饭盒、一次性筷子、垃圾袋等属于其他垃圾,应投放至“其他垃圾”类;剩饭剩菜属于有机垃圾,应倾倒至“厨余垃圾”处。

         4.   针头、碎玻璃、刀片等属于锐器物,应投放至“锐器物”处,以防止保洁人员割伤。

(三)      特殊垃圾特殊处理

         1.   有毒有害液体,需要分类收集,按相关规定送至危废间236

         2.   禁止将实验动物尸体丢弃至实验垃圾桶,应送至实验动物中心统一处理。

三、参与分类监督

      作为药学院的一份子,每一位师生都要发扬主人翁精神,应主动维护身边环境卫生、监督垃圾分类正确实施。勇于做不正确行为的“劝导者”,对于垃圾乱投乱放、混装不分类等不按照规定投放行为加以劝导,确保垃圾分类工作落地落实。

      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践行垃圾分类,是垃圾变废为宝、防控垃圾污染最简单、最有效的措施,是讲公德、讲文明的直接体现,是我们所有垃圾制造者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希望广大师生迅速行动起来,推动垃圾分类成为一种生活习惯,为构建美丽药学院贡献自己的力量!


 

2019级硕士研究生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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