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药学院校企联合科研平台年度考核流程
平台实行年度考核制度
项目负责人填报上一年度的《厦门大学理工医科院级校企联合科研平台年度考核表》,并提交学院审核盖章,学院审核后提交科技处盖章归档(详见附件:厦门大学理工医科院级校企联合科研平台年度考核表.docx)。
考核时间:每年2月14日前
经考核,平台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予以撤销:
(一) 经与合作单位协商,项目负责人自行提出撤销;
(二)平台合作期满后双方未续签;
(三)合作单位应该投入的经费超过一年未到位;
(四)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五)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