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毕业班本科生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学院毕业班本科生:
2020-2021学年毕业班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工作已启动,根据学校的通知要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和名额
本次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参评对象为厦门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毕业班本科生,具体评选名额为:
1.学业优秀奖学金一等8名、学业优秀奖学金二等15名、其他六种奖学金合计14名。
2.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奖励金额和评选比例分别为:
学业优秀奖学金一等奖1000元/人(可参评学生数的10%),二等奖500元/人(可参评学生数的20%);学业进步奖学金500元/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2%);学术创新奖学金500元/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10%);社会实践奖学金500元/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志愿服务奖学金500元/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社会工作奖学金500元/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文体优秀奖学金500元/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
二、参评条件
参评学生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学业优秀奖学金(一等、二等):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采用学生在其年级成绩排名的方式评选。
2.学业进步奖学金:奖励学业有较大进步的学生,学习成绩应在班级(或专业)排名前50%以内,且成绩排名较上一学年提高30%。
3.学术创新奖学金:奖励在学科竞赛、科技竞赛、学术研究和科研创新等方面成绩优秀的学生。
4.社会实践奖学金:奖励在校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中受表彰,或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成果被有关部门采用或在院级以上优秀论文评比中获奖,或组织、策划校内外重大社会实践活动,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的学生。
5.志愿服务奖学金:奖励在共青团组织或志愿者组织注册登记、参加服务活动的志愿者。参评学年累计登记的志愿服务时间达到80小时以上(含80小时),或参评学年从事某一专项志愿服务时间达到50小时以上(含50小时),或参加过重大活动的志愿服务工作并获得服务单位或组织单位的表彰,或在志愿服务方面有其他突出表现的学生。
6.社会工作奖学金:奖励担任班级、年级学生干部,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发挥骨干作用,或担任
校院两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或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工作出色的学生。以上各级学生干部需任期满一年方可参评。
7.文体优秀奖学金:奖励参加院级以上文艺汇演、文学、书法、美术、摄影、演讲等比赛取得优异成绩,或参加校级或以上运动会、各单项体育项目的比赛,取得较好名次的学生。
三、评审程序
1.学院下发评奖通知;
2.学生个人申报;
3.学院评审小组审核、确定初评结果,并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到学校学生工作处审核;
4.学校学生工作处审核,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学校发文表彰;
5.学校发放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本科生的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除学业优秀奖学金和学业进步奖学金不可同时兼得外)可以同时申请、同时兼得,但最多只能同时获得两项优秀学生奖学金;
2.已获得2021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毕业生不能参评本次毕业班的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2020-2021学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2020年12月份评选)的毕业生可参评本次奖学金。
3.优秀学生奖学金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奖学金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4.凡在2020-2021学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的(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受处罚、处分的),取消参评资格;
5.在奖学金评奖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奖学金,追缴已发放的奖学金,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五、评奖材料提交要求
有意申报者请在6月6日(本周日)之前将《厦门大学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以“本科生优秀奖学金申请表+姓名”命名发送至3111609865@qq.com,并同时填写汇总表:https://www.wjx.cn/vj/OmSuKLS.aspx,无需再提交纸质版材料。
注意:纸质申请表和线上汇总表两者均需按照要求提交,因个人失误造成报名不成功的情况,需申报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学校通知详见:https://xsc.xmu.edu.cn/info/1060/17027.htm
联系人:范荣
联系电话:2881102
厦门大学药学院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