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办法(试行)》,经学生本人申报、学院审核,拟认定2021届毕业班121条创新学分申请、创新学分抵校选3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5月31日-6月2日,如有异议,请联系邹燕红老师,2189597,yanhongzou@xmu.edu.cn。
公示情况详见附件。
药学院
2021年5月31日
根据《厦门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办法(试行)》,经学生本人申报、学院审核,拟认定2021届毕业班121条创新学分申请、创新学分抵校选3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5月31日-6月2日,如有异议,请联系邹燕红老师,2189597,yanhongzou@xmu.edu.cn。
公示情况详见附件。
药学院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