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药学院“庄瑾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欧扬发布时间:2021-03-11浏览次数:1870

全院本科生、研究生:

“庄瑾奖学金”是福建嘉龙集团为激励药学院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甘于奉献而设立的院级奖学金。经学院研究决定,将于近期开展2021年度“庄瑾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药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奖励名额及金额

1.突出贡献奖学金:奖励名额不限,奖金10000/团队(个人);

2.学业优秀奖学金:奖励名额6名,奖金2500/人;

3.社会工作奖学金:奖励名额6名(其中,党建和思政工作专项奖3名,学生工作专项奖3名),奖金1000/人;

以上获奖学生总人数中,少数民族优秀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得少于2名。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修养和道德情操;

2.学习勤奋,刻苦钻研,成绩优良;

3.在专业学习、学术研究、学生工作、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二)各奖项申报条件

1.突出贡献奖学金:奖励在创新竞赛、学术研究、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领域取得显著成绩,产生良好社会影响并为学院赢得荣誉,或在抢险救灾、见义勇为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团队(个人)。

2.学业优秀奖学金:本科生,前三个学期课程成绩排名一般应居于年级前30%,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可适当放宽;研究生,须在本学科领域发表具有一定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的科研成果。

3.社会工作奖学金:党建和思政工作专项奖申报者须为学生党支部委员,任职时间原则上应满一年;学生工作专项奖申报者须为各级学生组织或各类学生社团的学生干部,任职时间原则上应满一年。

特别说明:

1.已获得2020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除外)、国家奖学金、2021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参评学业优秀奖学金和社会工作奖学金,可参评突出贡献奖学金。

    由于2021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尚未结束,报名2021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报本次奖学金。

2.获得本次“庄瑾奖学金”的学生还可参评之后的其他校级奖学金。

3.不同类别的奖学金可同时申报,但原则上不可兼得。

四、评选程序

1.申报和推荐:各项奖学金均由学生自行申报,其中突出贡献奖学金既可由学生自行申报,也可由学院奖学金评奖委员会择优推荐。申报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交由学院辅导员负责审核。

2.审核和评选:学院辅导员审核报名材料后,由学院学生工作组初审,提交学院奖学金评奖委员会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五、报名方式

有意申报者请在313日之前将《厦门大学药学院“庄瑾奖学金”申报表》电子版以“年级学生类别+姓名(如:2017级本-张三)”命名发送至3111609865@qq.com,并填写汇总问卷https://www.wjx.cn/vj/YzQyvzp.aspx。无需再提交纸质版材料。

联系人:范老师

联系电话:0592-2881102

附件:厦门大学药学院“庄瑾奖学金”申报表(1).doc

  

  厦门大学药学院

                202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