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范围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参加本次评选的博士学位论文,应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在厦门大学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参加本次评选的硕士学位论文,应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在厦门大学获得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三)本次评选不接受下列学位论文
1. 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
2. 攻读博士(硕士)学位期间在本学科高水平期刊未发表过学术论文(要求第一作者或除导师之外的第一作者)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
3. 涉密的学位论文。
二、推荐限额
评选工作实行限额推荐,同一个一级学科中申报的博士学位论文原则上不超过2篇,硕士学位论文原则上不超过3篇。
三、材料报送
(一)报送的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1. 纸质材料
(1)福建省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2)。
2. 电子材料
(1)学位论文原文(PDF格式);
(2)福建省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1,EXCEL格式);
(3)福建省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2,WORD格式);
(4)福建省优秀学位论文信息汇总数据表(附件3,DBF格式。数据表结构见附件4);
以上电子材料报送说明详见附件5。
(二)参评论文应用中文撰写。
(三)报送的学位论文电子版须与国家、学校图书馆的存档原文一致。若发现申报材料不属实或不符合要求,则取消该学位论文参评资格。
(四)以一级学科报送福建省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1),名单须经一级学科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排序并经主任签字。
(五)以上材料纸质及电子版,请于12月18日前报送药学院530办公室,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林靓,电话:2181852。电子邮箱:linjing2015@xmu.edu.cn。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