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集体学习

发布者:张欧扬发布时间:2019-07-15浏览次数:273


    712日上午,药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进行集体学习。学院党委书记陈怀锋主持集体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教工党支部支委、辅导员参加了学习。

    会上,党委理论中心组就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员教育基本任务、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主要方式、党籍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等《条例》内容进行了深度学习。党委理论中心组成员党员们通过学习一致认识到教育管理是党的建设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推动形成全党从严从实抓党员教育管理的良好态势。大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支持好、配合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着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水平。

    党委委员、副院长吴振教授和党委委员、工会主席朱铉教授在会上做了重点发言。吴振表示,《条例》的出台体现党中央将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提到新的高度。《条例》内容具体、明确,为开展党员教育管理提供了遵循的依据,为党建工作提供了很好的保障。《条例》中指出了党员教育管理的多种方式,这些都为支部开展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提供了很好的指导。

朱铉表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是一项经常性工作,作为一名党员经常开展学习,对照自己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不回避问题,久久为功,个人就会有很快的成长。他结合学院组织的教师技能比赛、学生采药实习等活动,提出了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建议。

    陈怀锋对此次学习进行了总结。他指出,《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对党员教育管理的内容、方式、程序等作出规范,是新时代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基本遵循。学院各支部要深刻认识《条例》的重大意义,把抓好党员教育管理作为支部的重要责任,采取有力措施,从严从实抓好党员教育管理。他要求,要严格按照《条例》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师生党员头脑,要把《条例》要求贯彻到学院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中,切实把教育融入基层党建和学院事业发展,产生实实在在的效果。


(文/冯民,图/谢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