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申出国(境)重要规定

发布者:张欧扬发布时间:2019-01-18浏览次数:506

 各位师生:
      你们好!
      现重申出国(境)重要规定,教师、学生参加各项交流项目和会议,需要出国和赴港澳台的,请务必提前申报。学校不接受补批补办申请,如果没有行前及时申报,事后无法完成差旅报销和补贴领取。由于办理签证需要留足够的时间,请至少提前两三个月开始申报。
      教师申报办法:登录新的OA系统,点击“工作台”-“流程管理”-“新建流程”-“出国出境”-“出国赴港澳申请(教职工)/赴台申请(教职工)”,然后填写表单。表单中有详细的各项要求和说明。
      学生申报表格请到国际处网站-办事程序中下载(http://ice.xmu.edu.cn/affairs.aspx)。
      如有任何问题,请电话咨询院办洪老师(2181852),谢谢!




厦门大学药学院 院办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