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硕博各年级:
2018年下半年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已启动,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年级遵照执行: 一、荣誉称号和指标 个人荣誉称号包括: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如下: | | 优秀三好学生 | 三好学生 | 优秀学生干部 | 本科生 | 2015级 | 2 | 7 | 2 | 2016级 | 2 | 6 | 2 | 2017级 | 1 | 6 | 1 | 硕士生 | 2016级 | 1 | 4 | 1 | 2017级 | 1 | 3 | 1 | 博士生 | | 1 | 3 | 1 |
二、参评对象 本次荣誉称号的参评个人,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研究生和本科生(正常学制内),不包括非学历生、在职生以及国际学生(外国来华留学生)。 三、参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无违法违纪行为。凡在上一学年直至本通知发布前的时间内,学生个人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包含已存在违纪事实应受处罚、处分的情形)或者有学院规定的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取消其参评资格。参评学生还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尤其要符合关于申请表彰奖励必备条件的内涵,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习刻苦、表现突出; 2.学习态度端正,无学术不端行为。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 3.参评学生在评审年度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 4.参评“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的本科学生,原则上其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应该达到良好及以上,不及格的不能参评。(学院负责人将在学生申报后,统一进行体测成绩资格审核)。 (二)各奖励条件 本科生 1.“优秀三好学生”: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10%。在学习、生活和各项活动中起表率作用,表现突出,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较强的心理素质。 2.“三好学生”: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30%。在学习、生活和各项活动中表现优秀,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较强的心理素质。 3.“优秀学生干部”: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50%。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工作取得一定成绩。 研究生 1. “优秀三好学生”:学习成绩优秀,专业知识扎实;具有突出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且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或实践创新项目者优先评选;在学习、生活和各项活动中起表率作用,表现突出,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较强的心理素质。 2.“三好学生”: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且有一定水平的研究成果或实践创新项目者优先评选;在学习、生活和各项活动中表现优秀,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较强的心理素质。 “优秀学生干部”: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且有研究成果或者实践创新项目者优先评选;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工作取得一定成绩。 四、注意 1.个人荣誉称号评选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导致其未获得荣誉称号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2.“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同一学年度评选工作中不能同时兼得。 3.在个人荣誉称号评选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优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并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优;颁奖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称号,追回已发放的荣誉证书,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且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荣誉称号评选。 五、报名办法 1.申请学生需在学生在学生事务办理大厅网上平台(http://xsswdt.xmu.edu.cn)进行网络申报(登录个人账号后,点“先进个人”后开始填写申请)。 2.并认真填写相应附件内容,将文件以“姓名+申请类型”的形式命名,发送至fanrongmk@xmu.edu.cn(仅需电子版)。 系统申请和电子版文件报名截止时间均为10月23日(下周二)下午17:00前。 联系人:范老师 电话:0592-2881102 厦门大学药学院 2018年10月19日 附件1:厦门大学药学院2018年下半年(本科生)个人荣誉称号申报情况汇总表.xls附件1:厦门大学药学院2018年下半年(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申报情况汇总表.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