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19学年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范荣发布时间:2018-09-18浏览次数:2171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通知,现将药学院2018-2019学年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通知如下:

(学校详细通知详见关于2018-2019学年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http://xsc.xmu.edu.cn/5c/15/c3084a351253/page.htm以及关于2018-2019学年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中若干问题的说明http://xsc.xmu.edu.cn/5c/f9/c3084a351481/page.htm

一、药学院分配名额

序号

学生

类别

奖项

名额分配

获奖金额

特别要求

1

本科生

宝钢奖学金

1

10000/

获得2018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不可参评;

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20%,且建议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尝试申请。

国家奖学金

5

20171人,20162015级各2人)

8000/

上学年学业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本专业前10%(即排名位数除以总人数的值应小于或等于0.1);

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其学业成绩排名可适当放宽至30%(需详细证明材料)。

国家励志奖学金

13

20172016级各4人,20155人。)

5000/

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本专业前50%

通过2018-2019学年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学业优秀奖学金一等

25

20172016级各8人,20159人。)

1000/

1.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

2.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在同一自然年内不能同时兼得,即获得2018年校庆期间奖学金的同学不可申请本次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

3.除学业优秀奖学金和学业进步奖学金不可同时兼得外,其他优秀学生奖学金可以同时申请、同时兼得,但最多只能同时获得两项优秀学生奖学金。

4.本科生优秀学生奖中学业进步奖学金面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的本科生评选。

学业优秀奖学金二等

50

201716人,20162015级各17人。)

500/

其他6种奖学金合计

(学业进步奖、学术创新奖、社会实践奖、志愿服务奖、社会工作奖、文体优秀奖。)

50

50

201716人,20162015级各17人。)

500/

2

研究生(硕博均可)

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奖提名人

1

(为推荐名额,还需学校差额确定)

10000/

学校将从各学院报送的候选人中差额评定1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者,其余学院落选的候选人不再参评本次其他校级奖学金。

3

硕士生

国家奖学金

3

(学硕2人,专硕1人。)

20000/

1.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学术不端行为,无不及格课程。

2.科研成果必须在学制培养期限内取得,①有录用通知但未正式发表的科研成果不参加评选;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但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必须是厦门大学;②获得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以取得授权通知书或者专利证书为准;③申请参评的事迹应在申请截止日期之前取得;④申请参评的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3.实行个人申请制,由学生先提交申请材料,学院择优推荐。

4

博士生

国家奖学金

1

30000/

光华奖学金二等

1

2500/

获得2018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但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二、申请奖学金

(一)参评对象

     1)本科生

参评对象为厦门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正常学制内)。转专业的2017级本科生本年度奖学金也在我院参评。

(2)研究生

 参评对象为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参评的主体为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科研潜力突出的一年级新生也可以申请参评,

提前攻博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进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后,或已经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进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

 除了公派出国及优秀博士培养计划的研究生外,实际在校时间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研究生均不能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二)本科生各项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学业优秀奖学金(一等、二等):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采用学生在其年级成绩排名的方式评选。

学业进步奖学金:奖励学业有较大进步的学生,学习成绩应在班级(或专业)排名前50%以内,且成绩排名较上一学年提高30%该项目仅限大四、大三学生参评。

学术创新奖学金:奖励在学科竞赛、科技竞赛、学术研究和科研创新等方面成绩优秀的学生。

社会实践奖学金:奖励在校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中受表彰,或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成果被有关部门采用或在院级以上优秀论文评比中获奖,或组织、策划校内外重大社会实践活动,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的学生。

志愿服务奖学金:奖励在共青团组织或志愿者组织注册登记、参加服务活动的志愿者。参评学年累计登记的志愿服务时间达到80小时以上(含80小时),或参加过重大活动的志愿服务工作并获得服务单位或组织单位的表彰,或在志愿服务方面有其他突出表现的学生。

社会工作奖学金:奖励担任班级、年级学生干部,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发挥骨干作用,或担任校院两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或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工作出色的学生。

文体优秀奖学金:奖励参加院级以上文艺汇演、文学、书法、美术、摄影、演讲等比赛取得优异成绩,或参加校级或以上运动会、各单项体育项目的比赛,取得较好名次的学生。

三、报名要求及时间

1)本科生

1.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须按照填写规范和示例(附件一)认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二)、《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三),以上均仅需提供电子版。

2.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须认真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四)、《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五),以上均仅需提供电子版。

3.申请宝钢优秀奖学金的本科生须填写《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表》(附件六),仅需提供电子版。

4.申请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须填写《厦门大学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七),仅需提供电子版。

2)研究生

1.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需按照《规范使用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八)的要求,认真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九)以及《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十)或者《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十一),以上均仅需提供电子版。

2.申请光华奖学金二等的博士生需提交《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附件十二)、《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十三),仅需提供电子版。

 3.申请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的研究生须填写《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表》(附件六)、《厦门大学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候选人(研究生)汇总表》(附件十四)(以上均仅需供电子版),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只需纸质),纸质材料交于药学院534办公室。

所有申请本次2018-2019学年各项奖学金的学生,请将要求的材料发送至986776684@qq.com邮箱,邮件主题为:“姓名+xx奖学金申请”,截止时间为2018年92212:00请有意申请的同学严格遵照时间要求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附件一:《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规范、例表.doc附件二: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附件三: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ls

附件四: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附件五: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ls

附件六: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表.doc

附件七:厦门大学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八:规范使用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doc附件九: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doc附件十:2018-2019学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ls.xls附件十一:2018-2019学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ls.xls

附件十二: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doc附件十三: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十四:厦门大学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候选人(研究生)汇总表.xls

  

 药学院学生工作组

2018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