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级研究生:
根据培养方案要求,研究生新生应在入学后二周内在导师指导下制定个人课程学习计划,经导师签字后将个人课程学习计划交至研究生秘书处备案,无导师签字的选课/退课无效。请2015级研究生于2015年10月10日前将“研究生课程学习计划”提交于院办邹老师处。
厦门大学药学院
201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