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支部: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发[2013]4 号)精神以及《厦门大学药学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为广泛听取意见、找准问题,现就院级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改意见和措施,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征求你们的意见建议。
学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2881198
电子邮件:xiaommeng@xmu.edu.cn;
学校督导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2185964,
电子邮件:lu.yang@xmu.edu.cn
学校纪委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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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3 年7 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