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战略,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进一步搭建资本和项目交流与对接的平台,吸引更多的优秀创业人才、团队和项目落地福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举办首届海峡两岸(福州)大学生创业创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福州市人民政府、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教育厅、共青团福建省委、中国海峡人才市场
(二)承办单位:福州市公务员局、福州市委宣传部、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科技局、共青团福州市委、福州市教育局、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三)协办单位:福州日报社、福州广播电视集团、中国海峡人才市场海外人才中心、台湾青年创业协会总会、台湾1111人力银行、各创投机构。
二、大赛时间
2012年11月―2013年5月。
三、参赛对象
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生,台湾及港、澳地区高校大学生和海外高校的中国留学生参赛。 参赛团队核心成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或2010年后(含2010年)毕业的大学生(包括专科、本科、研究生);
2、台湾及港、澳地区高校在校大学生或2010年后(含2010年)台湾及港、澳地区高校毕业的大学生;
3、在海外高校留学的中国学生或2010年后(含2010年)在海外高校毕业的回国人员。
四、参赛要求
(一)参赛项目要求
1、项目选题应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五”规划纲要主题。
2、项目设计的产品或服务可以是参赛者参与或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或创意设计,也可以是一项可能研发实现的概念产品或服务。
3、参赛团队核心成员必须对其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授权)。若在参赛过程中发现参赛项目知识产权不明晰或弄虚作假、被投诉,将暂停项目团队参赛资格,根据事实情况,由首届海峡两岸(福州)大学生创业创新大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决定是否恢复其参赛资格。若在赛后发现参赛项目知识产权不明晰或弄虚作假、被投诉,根据事实情况,由组委会决定是否取消其获奖资格及收回奖金。
(二)参赛方式
1、参赛者以创业团队的形式参加,团队成员人数不超过8人;参加赛事答辩环节的必须为团队核心成员,且人数不超过3人。
2、参赛者可以邀请本校教师或具有一定能力资格的社会人士(视同为教师)作为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3、参赛者初赛阶段提交创业计划书,决赛提交答辩PPT。创业计划书是参赛者在进行广泛市场调研和分析的基础上,撰写的将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的完整、具体、深入、可行的实施方案。
五、实施步骤
(一)大赛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统一实行网上报名。
3、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请各参赛团队登录大赛官方网站(http://gwy.fuzhou.gov.cn/cyds)在线报名,每个参赛团队限报一个项目。
(2)报名信息修改。参赛团队完成报名信息输入后,应在报名系统中及时提交报名信息,组委会办公室会在5个工作日内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报名信息未通过组委会办公室审核之前,参赛团队可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3)报名表打印。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请各参赛团队在线打印报名表,并认真阅读承诺书后在“团队成员签名”处由参赛团队全体成员签名。若参赛团队核心成员涉及到全国内地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的,报名表中“学校意见”栏还须由所在高校相关部门盖章。
(4)参赛材料提交。请各参赛团队于
报名期间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提供参赛及报名咨询,咨询热线: 0591-83322607,0591-83337727。组委会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五一中路五一新村前街12号人事大楼二层福州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邮编:350004。E-mail:fzcyds@126.com。
(二)赛程安排
大赛赛事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环节,各环节评审结果将在福州市公务员局网上公布。大赛评审组主要由创投专家、知名企业人士、
1、宣传报名阶段(2012年11月―2013年3月)
举行大赛启动仪式暨新闻发布会;重点邀请全国“211”工程重点高校及福建省内高校参赛团队来榕参赛;认真审核参赛团队的网上报名信息,回收整理参赛项目文本。
2、赛事阶段(2013年4月―2013年5月)
初赛:大赛专家评审组根据参赛团队提交的《创业计划书》书面材料对项目进行评审,确定进入决赛团队(50强)。入选决赛团队准备项目陈述和答辩。若有团队放弃,则顺延下一团队入围。
决赛:决赛参赛团队抵达福州进行决赛,通过决赛答辩决出大赛前6强及二、三等奖团队;前6强参赛团队进入总决赛(公开答辩),决出特等奖和一等奖团队,并举行颁奖仪式,表彰所有获奖团队。
3、后续服务(2013年5月起)
建立“50强项目”专人联系制度,及时兑现落实大赛各项奖励及政策;建立创业团队与导师、风投机构的对接机制,帮助创业团队做好项目开发、设计、完善和包装;向大学生创业园、创业投资机构、创业孵化器等机构推荐有意向在榕落地转化的获奖项目团队。
到福州参加决赛答辩的所有外地参赛团队(每队限3人)、高校领队(每校1名)
本次大赛将产生特等奖2名,一等奖4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6名。特等奖奖金5万元,一、二、三等奖奖金分别为3万元、2万元、1万元。
六、配套政策
(一)依托获奖项目在我市工商部门注册成立的企业,可免于评审直接申请3-10万元福州市大学生创业启动资金。
(二)获奖项目中符合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意见》(闽政办〔2011〕175 号)扶持政策的,将优先推荐申报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经评审通过,每个项目给予10万元以内的创业启动资金扶持。
(三)获奖项目中符合共青团福建省委“千名大学生创业扶持计划”扶持条件且落地福州的,将得到额度为5000-10000元的创业启动金支持。
(四)获奖项目中符合YBC(中国青年创业国际计划)申报条件且落地福州的,通过YBC项目审核后可再获得3-5万元的无息免担保资金贷款和导师辅导。
(五) 获奖项目在符合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国家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条件的情况下,福州市科技局将优先推荐申报;对符合福州市政策扶持的获奖项目,福州市经委、科技局等有关部门将优先给予立项支持。
(六)需要申请银行贷款的获奖项目,组委会办公室将向政府设立的担保机构优先推荐。
(七)获奖项目将免于评审,可直接入驻我市各级大学生创业园,并在一年内享有
(八)大赛组委会将为获奖项目提供免费公共技术平台开放服务、优先提供市场拓展、供应链整合等机会。
(九)鼓励创投机构对参赛创业项目给予创业支持,大赛组委会还将对进入决赛的50个参赛项目中未获投资的项目利用各种形式进行免费推介。
(十)对获奖的留学人员参赛项目,优先推荐入驻福州市留学人员创业园,并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十一)公安、人事等部门应为来榕创业的大学毕业生落户、人事代理等提供方便。
(十二)对境外及市外来榕参加创业大赛的个人和团队给予适当交通食宿补助。
附件:首届海峡两岸(福州)大学生创业创新大赛创业
计划书要求
首届海峡两岸(福州)大学生创业创新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代章)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
首届海峡两岸(福州)大学生创业创新
大赛创业计划书要求
创业计划书要求有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请各参赛团队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