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1-2012年度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9-29浏览次数:116


关于组织我校新生及部分老生
申报参加厦门市2011-2012保险年度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
 

面向对象:未参保老生,所有新生(详见参保范围)

申报流程:登陆厦门大学信息门户→学工系统→医疗保险子系统→填写信息→提交→下载附件→准备各项材料(特别注意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各班以班级为单位,于10月16日前将材料交给学院医疗保险事务助理09级本 周颖同学18250871931  qq 956596881(她也是本项工作的业务咨询)。医疗保险纯粹为了个人经济利益和风险保障。个别拖延不办的同学不再催促,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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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研究院、教学部:
根据工作安排,今年我校大学生医疗保险工作将于近期开展,为确保新生及部分老生顺利参加厦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学生范围
(一)我校2011-2012学年新入学的、且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包括港、澳、台、侨大学生,不包括接受成人高等教育(含脱产、业余、函授形式学习)以及进修、网络广播电视等学校的学生。
(二)因各种原因错过此前历次申报机会且至今仍未参保的在校老生,可以随新生一起申报参保。
(三)在我校留学的外国学生不能申报参保我校大学生医疗保险。若外国留学生提出参保申请的,各单位在审核时应对其作“不通过”处理。
(四)正在参保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同学不能申报参保。不能确定是否处于正在参保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状态的,请拨打12333咨询。
二、在线申报参保
从本次申报参保开始,学生须通过学工系统中的医疗保险子系统在线申报参保厦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学工系统从厦门大学信息门户(http://i.xmu.edu.cn)登录。学生在申报前应仔细阅读有关操作流程(可在厦门大学信息门户下载)。
(一)学生须在2011年9月28日至2011年10月16日在线填写参保申报表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
(二)各单位应在2011年10月18日前完成对本单位学生的参保申报表的审核并提交学校审核。
三、提交制卡资料
各单位在审核参保学生提交的制卡材料时,应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港澳台学生须提供返乡证或台胞证复印件;侨胞学生提供护照复印件;内地学生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如身份证遗失则提供户口簿复印件。
(二)照片的要求是: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照片背景为白色,须着深颜色衣服,无边框,人像清晰。
(三)证件复印件及照片应按要求粘贴在《最新大学生办卡范本》(附件1)指定的位置。
各单位应在10月20日前将制卡材料提交到学生处,并附上纸质版《厦门大学社会保障卡制卡材料提交名单汇总表》(附件2),同时应将电子版《厦门大学社会保障卡制卡材料提交名单汇总表》发至xscglk@xmu.edu.cn(学生处管理科信箱),邮件主题格式一律为“XXX学院(研究院、教学部)社会保障卡制卡材料提交名单汇总表”。为便于复核,该名单汇总表必须与制卡材料一一对应。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在此次申报参保之前已参加厦门市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厦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厦门市未成年人基本医疗险及国家实行的其他形式的医疗保险的学生,只有在其原登记参保的地税部门申报停保后才可能在我校申报成功。此种情况下,参保学生不用交制卡资料,其原使用的社会保障卡在申报成功后仍可正常使用。
(二)遗失社会保障卡的,由参保学生本人按下述步骤进行补办:
第一步:在发现遗失社会保障卡后,立即拨打12333申请冻结其社会保障卡;
第二步:在申请冻结社会保障卡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材料(1.身份证件;2.用以补办社会保障卡的费用25元/人)到厦门市思明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地址:禾祥东路168号)办理挂失和补办社会保障卡手续;
第三步:在厦门市思明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指定的时间,到该中心领取补办好的社会保障卡。
(三)筹资方式。厦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在本保险年度(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的筹资方式为参保学生缴付80元,国家财政补贴300元。缴费工作将在申报完成后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