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厦门市地税关于大学生医疗保险工作的安排,我校2011-2012年度的大学生医疗保险停保申报工作将于近日展开,现将停保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停保的学生范围
(一)
(二)已出国留学且
(三)
(四)已退学或将在2011年7月1前退学的学生;
(五)客观上已不再满足参保下一年度(
二、申报停保的日程安排
请符合停保要求的同学于
三、需特别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延期毕业生是否停保的问题。凡
(二)硕博连读生、直博生、保送本校继续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生、通过硕士生或博士生入学考试考入本校继续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学生,属于确定将于
(三)上述(三)中的学生,在本次申报停保后,社会保障卡由学生保留。2011年9月入学以新生身份申报参保成功后,社会保障卡将于缴费后自动生效,届时可正常使用。
(四)此次未申报停保的学生,视为自动续保下一年度(
(五)休学的同学不办理停保,且需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
201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