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寒假注意事项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1-11浏览次数:30


 

2011年寒假即将来临,为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与和谐,为使同学们能够过一个欢乐、祥和、文明、充实的寒假和愉快的春节,现将寒假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第一

同学们应充分认识到:保障个人安全,维护校园稳定,不仅是自身的责任和义务,更是对家庭、学校、社会的贡献和支持。

1、寒假期间,留校学生,特别是女生应集中住宿,其中四人间宿舍至少三人住宿,二人间宿舍二人住宿。学生宿舍不得出租出借,不得留宿他人。寒假期间留宿的学生须自觉严格遵守学校和公寓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厦门大学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暂行规定》、《厦门大学学生宿舍(公寓)管理暂行规定》、《厦门大学学生宿舍用电管理办法》,不得留宿外人,不得将钥匙转借他人,不得违规用电,不得在宿舍内烹饪饭菜,不得在宿舍内酗酒、喧哗。要关好门窗、水电,贵重物品要自行妥善保管。假期无人留守的宿舍,应检查好门窗后再行离开;

2、假期留校的同学要担负起本中心实验室的安全工作,注意仪器设备和水电的安全使用,出现突发状况及时向相关部门或是办公室值班人员及带班领导联系。离开实验室时,请关好门窗及水电,注意防火防盗。

3、临近年终岁末是各种盗抢案件和溜门盗窃案等的多发期,外出和夜间入睡务必记得关好门窗,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在人多拥挤的场合务必看管好自己的财物;

4、返乡、回校或旅游期间要注意交通安全和个人财物安全,勿轻信陌生人,警惕行骗技俩,抵制传销活动。不到未开放的景区旅游,不参加风险性较大的野外探险、“极限运动”等。外出游玩时不得使用明火;

5、尽量避免深夜独自行走在僻静的道路上,发现有人跟踪应及时寻求路人帮助或报警;

6、注意饮食卫生,防寒保暖,预防感冒,适当锻炼,保持健康体魄;

7、文明上网,谨慎言行。遇到各类突发情况或急难病险切莫紧张失措,应立即向老师报告,与师长商量后解决,或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相关部门联系电话:

寒假期间研究院学生工作紧急联系人:李慧文  老师

                                  电话    13950182076

派出所:2085972  2511110

保卫处:2185893 

保卫处海韵工作站:2581110

公寓学生办:2184078

后勤物业:2180567(一期)

2188511(二期)

水电维修中心:2185712 

  陈建 18959285573

二、按时报到注册

   212日为厦门大学学生注册时间。214日开始正常上课

请全体同学务必在212日到院办办理注册手续。火车票、飞机票应预留充分的时间提前预定,不应作为迟到的理由。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回校报到,应提前向导师请假,并短信通知李真老师,到校后补交假条,逾期视为未按时报到,研究院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三、留校同学统计

寒假留校的同学,113之前到江杉老师处登记。

 

    祝同学们假期愉快!

                                         

 

 生物医学研究院    

                                          201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