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办学生证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12-21浏览次数:31


 

 

本学期补办学生证登报缴费地点为学生处管理科(嘉庚三号楼131314办公室),由《厦门晚报》工作人员直接受理。学校不收取补办学生证的任何费用。

1、学生到学生处网站登陆个人系统申请补办学生证,并于1227日之前将登报费用15/人、相片(背后写有学院、姓名、学号等信息)交给江杉老师。

2.学生处不接受学生个人提交材料。必须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相关材料。

3.自登报缴费当月15日起可领取当月补办的学生证。

4.需购买火车优惠磁条的,在115日之前提交《学生办理火车优惠卡审核登记表》。学院需严格审核乘车区间,不得任意改变乘车区间;如家庭所在地确有变更,须有父母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并经学院审核、加盖公章后方可更改。

学生办理火车优惠卡审核登记表.xls

 

                             生物医学研究院

                            2010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