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生物医学研究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12-06浏览次数:103


 

为保证我院硕士研究生生源,为今后培养博士研究生贮备人才,加强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有关文件,针对目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二、复试目的

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硕士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因此,复试主要是结合专业及研究方向(领域)的要求,对应试者所掌握的知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和科研素质的考核。其目的是进一步考核应试者的全面素质,为录取提供可靠依据。

三、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复试工作小组,由院领导担任组长,由各中心主任及其他老师参与复试工作,工作小组不少于5人,其中至少2人应外语口语较好,负责外语口语的考核。参加考核的教师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公平、公正的态度来完成复试工作。复试工作不得由所报硕士生导师单独一人进行。

四、复试人员的确定

(一)参加复试人员的初试成绩必须同时达到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和学院复试基本分数线(单科和总分都要达到)。初试成绩仅仅是获得参加复试资格的必要条件,学院以当年拟录取人数与参加复试人数11.2左右的比例为依据,最终确定参加复试人员的名单。

(二)复试人员包括:取得复试资格的统考生、单考生、同等学力考生、破格复试考生和调剂考生,选拔考核合格的推免生(推免期间已复试过的且学院同意不再复试的可免,去年保留录取资格的支教推免生可免),各类考生同一标准,公平竞争。

五、复试资格审查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在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学院审查: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带学生证)及复印件;

(二)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公章);

(三)准考证(遗失者可免交);

(四)身份证原件及一张复印件;

(五)一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黑白、彩照均可,用于体验;

(六)考生自述(主要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

(七)体检表(可在复试后补交);

(八)同等学力考生必须提供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英语四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和本科6门以上本科专业课程成绩证明。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六、复试方式与内容

(一)复试方式:复试主要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以面试为主。笔试有试题,面试有提纲。

(二)复试内容:笔试的内容主要是生物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外语,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专业知识)、外语口语的表达和听力能力,以及实验操作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查。

七、复试要求

(一)学院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建立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的指标体系;

(二)要求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口语交流应不少于5分钟;

(三)复试工作小组应当场给出考生的复试成绩和评语,且复试结果要有明确意见;

(四)有亲属参加复试的复试考核小组成员须回避;

(五)各复试工作小组必须配备专门的人员做好复试记录和录音。复试完毕后,复试试题、提纲、录音磁带及复试记录本应在学院保存三年(未录取者保留一年)。

八、复试成绩的计算

(一)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生物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外语成绩、综合素质和外语口语以及听力成绩、实验操作成绩三部分组成。其中生物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外语成绩所占比例为20%,综合素质和外语口语、听力成绩所占比例为50%,实验操作成绩所占比例为30%

(二)复试成绩的计算:复试工作小组的5位(或5位以上)成员当场对考生的面试进行独立评分,5位(或5位以上)成员的平均成绩即为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将复试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乘以权重后相加,最后得出的总分即为考生的最终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占总成绩的50%

九、复试体检

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都必须在复试期间内参加体检(推免生如在推免阶段已体检过的可免检),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学校统一安排。

十、复试成绩的处理

将复试成绩记入总分重新排序,确定录取与否以及奖学金等级。复试成绩具有否决权,复试不合格(60分以下)、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均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应及时在学院网页上公布。

十一、录取

(一)复试合格考生是否录取应以总成绩为依据,总成绩=初试成绩÷5×权重+复试成绩(百分制)×权重(若从其他专业或学校调剂的考生参加复试,考生的总成绩=公共课成绩÷2×权重+复试成绩×权重),录取时按专业以总成绩的高低顺序进行;

(二)奖学金的等级确定时,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应届毕业生(含推免生),并按总成绩高低依次排序;

(三)凡有经济来源的在职考生,原则上应录取为委培生或自筹经费生;

(四)学院可在正式录取人员之外根据需要确定一定数量的候补录取人员,候补录取人员名单应按拟录取的先后顺序排列,并注明“候补”字样,及时报送学校招生办公室;

(五)研究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后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最终审核确定,并备案。

十二、同等学力考生

对同等学力考生,须严格复试,应加试不少于2门本科主干课程的考查,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且为笔试,考试时间为每门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十三、破格录取

对专业知识扎实、实验能力和科研能力强、特别优秀但没有达到学校和学院划定的初试成绩分数线的考生,经申请可在划定的初试成绩分数线的基础上适当下调5参加复试。复试合格者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并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向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提出建议破格录取的申请,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方可作为破格录取考生录取,并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备案。破格复试考生一律安排计划外指标录取。

十四、调剂录取

(一)在专业上线人数不足的情况下可进行调剂录取。校内调剂必须符合国家复试线和我校基本复试线。校外调剂至我院的必须同时达到国家复试线和我校基本复试线,且从校外调剂到我院的考生原则上毕业和报考的学校都必须是国家           

985”或“211”或教育部直属的75所重点院校;

(二)优先在相近专业间调剂,调剂只能在同一个一级学科里进行,最好要有一门相同的专业考试科目;

(三)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为调剂生;

(四)单考生不能调剂;

(五)调剂生须经导师和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

(六)调剂录取考生一般为三等奖学金。

十五、复试工作日程安排

(一)321日前,制定出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产生复试考生名单、产生调剂信息,报校招生办审批后在学院网上进行公布;

(二)322日至326日,本校和本地考生体检;

(三)326日至42日 ,外地考生体检;

(四)331日,考生到学院报到,联系具体复试事宜并按受资格审查;

(五)41日至42日 ,考生复试

(六)415日前,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送至招生办。

十六、其它说明

考生如对复试成绩或复试过程有任何疑问,可电话或直接向复试工作小组提出疑异或咨询。

本方案中的规定如与教育部、学校相关规定有冲突,则以教育部、学校相关规定为准。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厦门大学生物医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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