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现将08-09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的网上申请日期为:
二、学生网上申请流程和学院贷款审批流程请见资助管理中心页面“工作流程”(http://xsc.xmu.edu.cn/xszz/typelist.Asp?classid=17)
登录填写贷款相关内容时,请注意贷款金额需填写四年(指学制四年)的总金额,即24000元,不可只填写6000元。贷款期限需要从本学年计算至毕业后的截止还款月为止,请尽量填写较长的贷款期限。
三、2008级新生数据已经导入系统,学生可登录申请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新生登录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时,若出现助学贷款页面无法显示的情况,请先更改个人基本信息后再行申请。具体更改方法请见附件。由于部分学院、专业代码有误,部分专业学生目前仍无法更改个人基本信息,我中心将尽快解决。
四、若在申请时出现其他情况无法完成网上申请手续的,请发送邮件至rikki52199@sohu.com。系统管理员将及时为学生处理。
五、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中需提交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证明,需加盖乡、镇级以上民政部门的公章,且必须为2008年出具的证明原件。特此提醒。
厦门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八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