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本科生、研究生:
2025年校庆期间专项奖学金评奖工作已经启动,按照学校的通知要求,现将药学院2025年校庆期间专项奖学金评奖工作通知如下:
一、
名额分配和要求
(专项奖学金均为由学校进行差额评比的奖学金)
奖项 |
奖励类别 |
推荐名额 |
金额 |
谢正赞体育奖学金 |
本科生 |
1 |
5000 |
研究生 |
1 |
5000 |
洪华生海洋与环境领域前沿交叉研究奖学金 |
本科生、研究生 |
不限 |
5000 |
洪华生海洋与环境领域优秀科普人才奖学金 |
本科生、研究生 |
不限 |
5000 |
出版奖学金 |
来自新疆、青海、甘肃、内蒙古等边远地区的本科生 |
不限 |
2000 |
二、
基本要求
1.本科生
(1)需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
(2)评审周期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辅修课程不计在内)全部合格;
(3)评审周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需达到合格及以上;
(4)参评前三个学期(含第三学期)完成至少20个小时的志愿服务(志愿服务工时的认定形式包括志愿服务系统和学生个人出具证明)。
2.研究生
(1)凡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申请校级奖学金;
(2)学习勤奋刻苦,课程成绩优异,无不合格课程;
(3)科研成果突出,创新能力显著;
3.参评谢正赞体育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年度应修课程全部合格,学习成绩优良,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30%;研究生学习成绩优良。其他专项奖学金评选方法详见附件。
三、
特别说明
1. 获得过2024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2024年国家奖学金、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不能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除外)。
2. 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2025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和2025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但是可以参评2025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3. 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参评2025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或2025年国家奖学金(不同学年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四、材料提交要求
1.谢正赞体育奖学金
提交《厦门大学谢正赞体育奖学金申请表》和《厦门大学谢正赞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2.洪华生海洋与环境科学教育奖学金(包含洪华生海洋与环境领域前沿交叉研究奖学金、洪华生海洋与环境领域优秀科普人才奖学金)
提交《厦门大学洪华生海洋与环境科学教育奖学金申请表》和《厦门大学洪华生海洋与环境科学教育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3.出版奖学金
提交《厦门大学出版奖学金申请表》 和《厦门大学出版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4.凡申请奖学金的研究生均需申请评奖评优总分,填写《厦门大学药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申请表》和《厦门大学药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分汇总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注:论文发表时间以见刊时间为准,无证明材料的分数不予审核计算。
五、提交方式:
(1)本科生请将申请材料电子版(详见附件)发送至邮箱3037389124@qq.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年级+xx奖学金申请”,文件命名为“姓名+XX奖学金申请表/推荐名单汇总表”,并同时填写调查问卷(复制网页打开)https://www.wenjuan.com/s/bAjUv2F/。
(2)研究生请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muyxyyjsh@126.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年级+xx奖学金申请”,文件命名为“姓名+XX奖学金申请表/推荐名单汇总表”,并同时填写调查问卷(复制网页打开)https://www.wenjuan.com/s/bAjUv2F/。
(3)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日(周一)17:00,请有意申请的同学严格遵照时间要求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六、注意事项
1. 各项奖学金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报名材料和调查问卷两者均需提交,并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因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奖学金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2. 凡在2024-2025学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的(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受处罚、处分的),取消参评资格;
3. 在奖学金评奖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奖学金,追缴已发放的奖学金,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附件.zip
厦门大学药学院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