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申报厦门市引进人才保障房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12-07 浏览次数:

全校各单位: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多渠道、多途径解决我校教职工住房问题,努力实现教职工“住有所居”的目标,学校决定继续组织引进人才保障性住房选房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引进人才保障性住房正在二次装修,厦门市建设局预计将于今年10月-11月交付使用。

我处将组织第二次厦门市引进人才保障性住房选房和申报工作,教职工可以选择五缘公寓房源。具体安排如下:

一、 已经公示人员

2008年12月23日第一批公示(236位)且还符合申请条件(未购房)的教职工,请于7月2日前向所在单位报名,由各单位汇总后于7月3日上午将教职工名单报送我处。

我处将于7月3日下午按照原排名情况组织选房。

二、 新申报人员

未经公示或者新申报引进人才保障性住房的教职工,需要填写《厦门市企事业单位人才住房购买申请表(事业人才)》(可从我处网站http://zchqc.xmu.edu.cn下载),并确认签名。各单位汇总后,于2009年7月9日前交至房地产管理科(嘉庚3-颂恩楼708室)。

我处将按程序进行审核、公示、组织选房和办理购房手续。

特此通知。

咨询电话:2182285吴老师

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

二��九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