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1-2012年度大学生医疗保险停保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欧扬
发布时间:201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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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根据厦门市地税关于大学生医疗保险工作的安排,我校2011-2012年度的大学生医疗保险停保申报工作将于近日展开,现将停保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停保的学生范围
(一)2011年7月1日前毕业的学生;
(二)已出国留学且2012年7月1日前不会回国的学生;
(三)2011年7月1日前将出国留学且2012年7月1日前不会回国的学生;
(四)已退学或将在2011年7月1前退学的学生;
(五)客观上已不再满足参保下一年度(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大学生医疗保险条件的其他学生。
二、申报停保的日程安排
请符合停保要求的同学于4月10日前填写《厦门市大学生医疗保险停保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lizhenxp@xmu.edu.cn,并到李老师处签名确认。
三、需特别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延期毕业生是否停保的问题。凡2011年7月1日前确定毕业的学生均须申报停保,延期至2011年7月1日以后毕业的学生不能申报停保。延期至2011年7月1日以后毕业的学生,将与正常续保学生一起于2011年5月至6月间缴纳下一年度的医疗保险费。
(二)硕博连读生、直博生、保送本校继续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生、通过硕士生或博士生入学考试考入本校继续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学生,属于确定将于2011年7月1日前毕业的学生,必须申报停保。此类学生应于2011年9月入学后以新生的身份申报参保。
(三)上述(三)中的学生,在本次申报停保后,社会保障卡由学生保留。2011年9月入学以新生身份申报参保成功后,社会保障卡将于缴费后自动生效,届时可正常使用。
(四)此次未申报停保的学生,视为自动续保下一年度(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的医疗保险,仅需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即可。
(五)休学的同学不办理停保,且需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
附件:厦门市大学生医疗保险停保申报表.xls
生物医学研究院
201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