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2014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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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2014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通知,现将药学院2014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通知如下:
(学校具体通知,详见:关于2014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http://xsc.xmu.edu.cn/s/122/t/377/56/b2/info153266.htm。)
一、药学院分配名额
学生类别
| 奖项
| 名额分配
| 获奖金额
| 特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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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
| 国家奖学金
| 共4人
(2011级1人,2012级2人,2013级1人)
| 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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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共9人
(2011级2人、2012级3人、2013级4人)
| 5000元
| 必须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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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奖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
1.国家奖学金: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和全校性选修课)全部合格;上学年学业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本专业前10%;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其学业成绩排名可适当放宽至30%,其他方面表现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2.国家励志奖学金: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本专业前50%;需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生活俭朴。
注意: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同一年度内不能同时兼得。
三、报名要求及时间
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或者《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交给陈国全老师,电子版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55737540@qq.com。相关事迹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交纸质版。
申请审批表请参照《规范填写申请表》详细填写。
所有学生材料提交时间截止2014年9月24日下午5点。
药学院团委
2014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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