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本科生、研究生:
厦门大学2025年燕宝奖学金评选已启动,根据学校的通知要求,现将药学院2025年燕宝奖学金评奖工作通知如下:
一、名额说明
学生类型 | 奖项 | 名额分配 | 获奖金额 |
本预科生 | 燕宝奖学金 | 1人 | 10000元/名 |
研究生 | 1人 | 10000元/名 |
二、相关要求
(一)参评对象
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预科生、研究生,不包括交流生和外籍学生。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修养和道德情操;
2.本科生:刻苦学习,学术思想活跃,评审周期(即上一学年)无不合格成绩,学习成绩在专业排名前30%;评审周期至少完成20个小时的志愿服务或至少参加过一次校(院)级社会实践活动(详见附件1);
3.研究生:科研成果突出,创新实践能力显著,有较强的发展潜力。评审周期(即上一学年)内如在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在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以上名次或取得发明专利、在新兴科研领域探索创新产出具有影响力的成果者优先考虑(详见附件1);
4.同等条件下,宁夏籍学生优先考虑;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学生优先考虑。
(三)材料提交要求
本科生:《厦门大学燕宝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科研成果鉴定证明等);并同时填写在线链接:https://www.wenjuan.com/s/aIRVZf1/
研究生:《厦门大学燕宝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厦门大学药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申请表》(附件3)和《厦门大学药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分汇总表》(附件4)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并同时填写在线链接:https://www.wenjuan.com/s/iAFnEjx/
申请燕宝奖学金的学生所要上交的报名材料整理出压缩包发送至邮箱3187215146@qq.com,邮箱主题为“姓名+年级+本/硕/博+燕宝奖学金申请”。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1日12:00,逾期不处理。
三、注意事项
1.参评人选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
2.燕宝奖学金可与国家奖学金、其他校级奖学金(当学年度三大奖除外)等校内评选的奖学金兼得。即如获得本奖项,则不可参评2025-2026学年三大奖(2026年校庆期间评选);
3.在校学生可连年申请本奖,但往年获奖学生已申报过的科研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4.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奖学金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5.凡在处分解除前或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的(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受处罚、处分的),取消参评资格;
6.在奖学金评奖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奖学金,追缴已发放的奖学金,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厦门大学药学院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