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5-08-19 浏览次数:

本硕博各年级:

2025-2026学年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已启动,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年级遵照执行:

一、参评对象

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正常学制内的在学本科生和研究生,不包括交流生、在职生以及外籍学生。

二、名额分配和评选条件

学生类别

名称

名额

评选条件

本科生

优秀三好学生

4

学习成绩优秀,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10%;

三好学生

16

学习成绩优良,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30%;

优秀学生干部

4

1.学习成绩良好,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50%;

2.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

研究生

优秀三好学生

4

具有突出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且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或实践创新项目者优先评选;

 

三好学生

16

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且有一定水平的研究成果或实践创新项目者优先评选;

 

优秀学生干部

4

1.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且有研究成果或者实践创新项目者优先评选;

2.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

 

三、基本条件

1.参评“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在参评年度(2024-2025学年)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

2.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原则上参评“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的本科生体测成绩“应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但“优秀学生干部”可不受此限制。体测成绩以学校体育教学部提供的上一学年的测试成绩为准;

3.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

4.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2。  

四、材料提交要求

1.申请“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需填写问卷 https://www.wenjuan.com/s/uquQ7rB/

2.研究生参评荣誉称号必须申请评奖评优总分,需将《厦门大学药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申请表》和《厦门大学药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分汇总表》分数相关证明材料以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至xmuyxyyjsh@126.com,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申请荣誉称号类型+评分申请材料”,评奖评优总分依据《厦门大学药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暂行)》(厦大药〔2022〕1号)计算。

注意:研究生申请“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科研分为入学以来扣除获得过荣誉称号的分数,德育分为2024年9月以来的分数;证明材料不足的分数将不予审核和补交。

3.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9日(周五)17:00,请有意申请的同学严格遵照时间要求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1.评选工作中“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能同时兼得,只能获得其中一项;

2.评选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评优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3.凡在2024-2025学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学生个人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才受处罚、处分的情形)或者有学院评优细则中规定的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学院可以取消其参评资格;

4.凡是尚欠学费的毕业班学生,均不得参加本次评优(学校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不存在因为家庭经济困难造成的欠费情形;因特殊原因造成欠费的,由学院另行报告学生工作处专门研究审批);

5.在评选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选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追缴已发放的荣誉证书,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厦门大学药学院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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