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药学院“庄瑾奖学金”和“赛赋医药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5-04-25 浏览次数:

全院本科生、研究生:

“庄瑾奖学金”和“赛赋医药奖学金”分别是福建嘉龙集团和北京赛赋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为激励药学院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甘于奉献而设立的院级奖学金。经学院研究决定,将于近期开展2025年度“庄瑾奖学金”和“赛赋医药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药学院普通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和普通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

二、奖励名额及金额

项目名称

奖项类别

名额

金额

庄瑾奖学金

突出贡献奖

若干(可空缺)

10000元/团队(个人)

卓越创新奖

2名

5000元/团队(个人)

学业优秀奖

6名

2500元/人

社会工作奖

党建和思政工作专项奖:3名;

学生工作专项奖:3名。

1000元/人

赛赋医药奖学金

赛赋医药奖学金(研究生)

4名

6000元/人

赛赋医药奖学金(本科生)

2名

3000元/人

三、评选条件

1.学习勤奋,刻苦钻研,成绩优良,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无学术不端行为;

2.本科生参评前三个学期(含第三学期)完成至少8个小时的志愿服务;

3.其他基本条件和各奖学金参评条件详见附件《厦门大学药学院院级奖学金评审办法》

特别说明:

1.申报院级奖学金所有成果的作者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厦门大学。

2.因参与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和学校公派访学交流项目而延期毕业的研究生在相应延长的学习期限内可参加院级奖学金评选。

3.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在硕士阶段未使用过的科研成果均可在博士阶段使用。直博生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

4.参评学生的课程成绩的计算方法采用教务系统的“学分绩点”,课程不含全校性选修课。课程成绩为评审年度成绩,评审年度以参评时的前三个学期(含第三学期)成绩为依据;有校际交流学习经历的,按参评前实际在校最近三个学期(含第三学期)成绩为依据。

5.已获得2024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除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2025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学业优秀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和“赛赋医药奖学金”,可参评“突出贡献奖”和“卓越创新奖”。获得院级奖学金的学生还可参评之后的其他校级奖学金。

6.不同类别的院级奖学金可同时申请,但原则上不可兼得。“突出贡献奖”和“卓越创新奖”的团队成员与其他奖学金的兼得情况根据每年的实际情况由评奖委员会评审确定。

四、报名方式

1.本科生

有意申报者请将《厦门大学药学院院级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3037389124@qq.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年级+xx奖学金申请”,文件命名为“姓名+xx奖学金申请表”,并同时填写汇总问卷https://www.wenjuan.com/s/eyYFJvuy/。

2.研究生

有意申报者请将《厦门大学药学院院级奖学金申请表》、《厦门大学药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申请表》《厦门大学药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分汇总表》相关证明材料以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至xmuyxyyjsh@126.com,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xx奖学金申请+评分申请材料”,并同时填写汇总问卷https://www.wenjuan.com/s/numieaY/。

注意:研究生参评此次院级奖学金必须申请评奖评优总分,评奖评优总分依据《厦门大学药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暂行)》(厦大药〔2022〕1号)计算,证明材料不足的将不予审核。其中科研分为入学以来扣除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校级奖学金和院级奖学金的分数。

3.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7日(周日)中午12:00,请有意申请的同学严格遵照时间要求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1.各项奖学金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报名材料调查问卷两者均需提交,并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因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奖学金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其评奖资格或获奖荣誉:

(1)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2)参评年度违反校纪校规并被学校处分者;

(3)在评审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厦门大学药学院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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