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我院发展学生党员工作更加程序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新党员质量,根据校党委组织部《厦门大学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手册》规定,结合我院发展党员工作的具体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1.党支部接到要求入党的学生提交入党申请书后,在一个月内派1-2名党员(非预备党员)联系人与其谈话,了解入党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为什么要入党、政治信念、成长经历、今后努力方向等。并及时将联系考察情况通报给所在班级团支部书记。入党申请书应用钢笔、签字笔书写,并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不得用计算机打印。
2.党支部要创造条件让递交申请书的学生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学习及其它党内活动,并安排他们一定的社会工作,注意在其学习、工作和日常生活中考察他们的政治觉悟、思想品德、现实表现,及时地肯定成绩,指出缺点。
3、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学生经共青团组织团员“推优”推荐,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距离写入党申请书的时间至少两个月以上)。
4.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党支部应及时填写《厦门大学药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备案表》向药学院党委备案并领取《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5、党支部发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填写完毕后,支部统一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思想汇报等)。
6.入党积极分子每三个月至少一次书面向党支部汇报思想。联系人要经常与联系对象接触和谈心,及时指出其主要优缺点,使其不断提高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督促其认真学习,努力工作。联系人要定期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党支部应对联系人的联系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包括检查《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中考察记录情况。
6.对因毕业离校(或调动)尚未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各支部应负责将其相关材料归入个人档案。
二、确定发展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党组织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团组织推荐)的基础上,支委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可列为发展对象,对其中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准备近期发展的,由学院党委选送校党委党校参加培训。
确定发展对象的具体工作步骤如下 :
1.以党支部为单位组成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包括党支部委员、团支部书记、班长,由党支部书记担任小组长。
2.工作小组对全体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入党积极分子在此前一个学期有无不及格记录,有无违纪现象,是否有思想汇报等),确立建党对象候选人。
3.召开团支部大会,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民主测评。工作小组首先要确定召开班级大会时间、地点,并负责通知到每位同学,辅导员老师应参加推荐会,会前应准备好《药学院共青团员“推优”民主测评表》。召开团支部大会时,工作小组向参加会议的同学说明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并介绍评议方法。统计参会人数和请假人数,参会人数达到70%(毕业班达到50%)方可开始评议。评议结束后,工作小组如实填写《药学院共青团员“推优”民主测评表》中“工作小组推荐意见”。排名结果仅作参考,不对外公布。
4.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向参会的全体党员介绍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考察情况、团支部测评的情况及相关老师意见,然后进行投票表决,并将党支部拟推荐培训对象进行排名。
5.党支部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认真听取党员和群众对发展对象的意见。同时征求相关老师的意见:本科生要征求班主任的意见;研究生要征求导师的意见(各支部书记必须亲自与相关老师进行沟通。不能由发展对象本人自己去征求相关老师的意见)。
6.党支部通过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或向有关单位及人员了解等形式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审的主要内容包括:本人的政治历史及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立场、态度和表现,日常的政治思想表现,对党的认识过程和入党动机,对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表现,本人直系亲属及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面貌、现实表现等。最后作出政治审查结论。
7.将相关情况汇报给所分管的辅导员,党支部和辅导员一起根据排名情况和征求意见的情况研究确定是否列为发展对象,并填写《厦门大学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备案表》并上报院党委审查备案。
8.被列为发展对象的人选,若因名额限制未被院党委确定为本次党校培训对象的,下一次推荐工作可直接上报院党委,不必进行班级评议和党支部投票环节。
三、发展党员的工作程序
参加过党委党校培训的建党对象,培训合格,可按下列程序发展(本项工作一般于上半年5月、下半年11月进行):
1.公示。各支部必须对通过党校培训的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公示由各支部负责拟文,经院党委审查盖章后进行张贴。公示地点一般为院(系)办公室和宿舍区。公示期为5-7个工作日。
2.院党委会预审会。参加审核发展对象的院党委会会议的成员为院党委书记、副书记,党委委员,院团委书记、副书记、辅导员。发展对象所在支部书记负责向党委汇报拟发展对象具体情况,汇报前须备齐《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学习成绩单、党校成绩单、《药学院共青团员“推优”民主测评表》、党支部会议记录等材料。汇报内容包括:拟发展对象的优缺点、成绩的班级排名(研究生汇报学术成果)、共青团员“推优”民主测评排名、党支部投票排名、党外群众座谈会情况、系主任和班主任(导师)的意见等材料。书记办公会须逐个审核,通过后确定为本学期拟发展对象。
3.填写《入党志愿书》。支部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提出填写的要求,由本支部正式党员二人为入党介绍人。
4.发展党员的党支部大会。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发展党员工作,每次支部大会最多只能讨论四名,且必须逐个讨论、逐个表决。
党支部大会程序:1)支部书记报告出席会议的党员人数和发展对象情况;2)入党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书》,向大会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等;3)入党介绍人介绍入党申请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发表意见;4)支委会向支部大会汇报入党申请人的培养过程、政审情况、公示情况及对其入党的意见;5)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6)入党申请人对大家所提意见及今后的努力方向表态; 7)有表决权的全体正式党员进行表决;8)入党积极分子代表发言;9)支部书记宣读接收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决议。
5.院党委委派专人进行谈话。发展党员的支部大会召开后,由院党委委派有丰富党务工作经验的教工党员同发展对象谈话。党支部书记必须亲自把发展党员的相关材料送到院党委指派的教工党员处,并附上谈话要求和注意事项。谈话时间应在院党委审批之前。
6.报院党委审批。谈话完毕后,各党支部应及时将发展对象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入党志愿书》、学生成绩总卡复印件、思想汇报和党校成绩单等)报院党委审查。上半年发展的党员材料须于6月10日前送交院党委;下半年发展的党员材料须于12月10日前送交院党委。
7.经院党委委员会逐个讨论、表决,批准为中共预备党员。
四、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程序:
1.预备党员应每半年对自己的现实表现进行自我剖析,向党支部提交书面的思想汇报;
2.党支部应每半年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及时记录在《预备党员考察表》上。
3.转正对象应在预备期满前一个月将“转正申请报告”递交所在的党支部。“转正申请报告”应认真总结自己一年来的政治思想、业务学习、社会工作等各方面的表现及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报告应用钢笔、签字笔或毛笔书写,并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字迹应工整清楚。
4.党支部在预备党员即将预备期满时就是否予以按期转正提出综合意见,并记录在《预备党员考察表》上。
5.进行公示。各支部必须对拟转正的预备党员进行公示。公示由各支部负责拟文,经院党委审查盖章后进行张贴。公示地点一般为院(系)办公室和宿舍区。公示期为5-7个工作日。
6、支部召开党员转正大会,逐个讨论表决是否同意按时转正。
7.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不能提前转为正式党员。
8.召开院党委会,由党支部书记向院党委会汇报本支部拟转正的预备党员情况,经院党委会讨论表决是否予以按期转正。
9.对于个别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仍不具备党员条件,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党支部经过讨论研究后,提出延长其预备期的意见,并及时将有关材料报送院党委审批。延长预备期的时间,一般为一年,最少不少于半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的资格。
附件:《药学院共青团员“推优”民主测评表》
中共厦门大学药学院委员会
2016年3月31日
附件:
药学院共青团推优民主测评表
被推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团支部: ____________院(系)_________团支部,共 ______人,
填表说明:评议内容满分100分,共4项,每项25分,请将所推优对象姓名填入第一行,按相应等级给出分数,填入表格并对每人进行合计。
推优对象姓名
评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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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共产主义信仰坚定,政治过硬,思想上与各级党、团组织保持高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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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刻苦钻研业务,学习态度认真,学习成绩优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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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尊敬师长、关心同学,群众基础良好,在同学中威信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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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积极承担社会工作,为同学服务,乐于奉献,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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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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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小组推荐意见
| 团支部书记签名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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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