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吴宣恭科研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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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度“吴宣恭科研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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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763 更新时间:201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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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吴宣恭科研奖学金”开始启动,现将评奖工作安排如下:
厦门大学“吴宣恭科研奖学金”每年奖励总额5万元,奖励研究生和本科生,共18名。其中一等奖1名,奖励10000元;二等奖2名,每名奖励5000元;三等奖15名,每名奖励2000元。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修养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2.学习成绩优秀,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
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与马克思主义研究相关的学术论文,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厦门大学;
2.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将其中1篇最有价值的马克思主义研究相关的学术论文,提交学院审核;
4.学生工作处汇总申报者材料,将每篇论文的作者等相关信息隐藏并编号;
5.学生工作处将整理好的论文发给“吴宣恭科研奖学金”专家评审组的专家进行评审;
6.评审专家参照论文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1)对参评论文打分,并将打分结果反馈给学生工作处;
7.学生工作处汇总计算每篇论文的加权平均分,按照得分从高到底的顺序排列;
8.召开专家评审组会议,讨论确定“吴宣恭科研奖学金”推荐获奖名单;
9.校奖学金秘书组将推荐获奖名单通报设奖方,设奖方确认后,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并由学校发文表彰;
1.《厦门大学“吴宣恭科研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
2.学习成绩登记表(需经教学秘书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②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但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
③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必须是厦门大学,核心学术刊物的认定以《厦门大学核心学术刊物目录(2010年版)》(厦大人[2010]66号)为准;
⑤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不可申报。
2.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需由分管的专职辅导员检验其原件后,在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为原件复印件,特此证明”字样,并签字同时加盖学院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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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申报的同学请于10月14日前将材料报送给学院团委 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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