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厦门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联合学生会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09-25
浏览次数:
公共卫生学院和药学院都是我校新成立的学院,各项工作刚刚起步,学生规模较小。鉴于两学院在学缘背景、专业特色和现实条件上具有较多的共同点,经两学院学生工作组会商并分别报学院党委同意,决定成立联合学生会,在学生工作领域开展全方位的深度合作,以更好地推动事业发展,实现资源共享、互利共赢,在全校学生工作大舞台上发出更响亮的声音。现将联合学生会组建事宜通知如下。
机构和岗位设置等详见《厦门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联合学生会设置方案》(附件1)。
1、学生干部候选人须符合《厦门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联合学生会学生干部管理办法》(附件2)的条件。大一新生不做学习成绩方面的要求。
(2)学生个人自愿报名,按要求认真填写、提交报名表;
(5)综合考察及面试情况,两学院学生工作组集体研究决定联合学生会干部人选。学院团委下属机构人选由两学院各自酝酿产生;
(6)学院主页公示新一届联合学生会及学院团委下属机构学生干部名单,公示期3天,无异议则自动生效。
(1)报名时间为9月25-28日,报名表交至两学院团委书记或副书记,报名表在本通知末尾,老师联系方式见第三点;
(2)9月29日白天,两学院团委审核、考核报名材料;
(3)面试安排:校本部定于9月29日夜,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漳州校区定于9月30日中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两学院面试小组成员:公共卫生学院团委书记黄佳佳老师、药学院团委书记王洁松老师、公共卫生学院团委副书记张宇斌老师、药学院团委副书记陈国全老师、两学院08级学生干部各1名。
(4)面试要求:每位候选人准备3分钟的自我介绍和问答,须阐述个人工作经历和对所报职位的理解。请着装整齐,言简意赅,突出自身特色和优势,鼓励富有创意的表现方式。大一新生报名者全部吸收为联合学生会干事,无须面试,在实践中考察表现和能力。
| | | | | |
| | | | | |
| | | | | |
| | 0592-2189393(办)18659268966(移)
| | | |
| | 0592-2189393(办)15860728372(移)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