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管理暂行办法(厦大学〔2008〕61号)》、《生物医学研究院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后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现将2009-2010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本次研究生奖学金参评对象为2008级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不包括委培生、在职生、港澳台研究生、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和定向培养研究生。
二、奖学金等级和标准及名额分配
奖学金等级和标准参照《厦门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管理暂行办法(厦大学〔2008〕61号)》
学校下达的博士、硕士奖学金名额分配情况见下表:
2009-2010学年厦门大学2008级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
学院
| 在校学生数
| 可参评奖学金总人数
| 特等奖名额
| 一等奖名额
| 二等奖名额
| 三等奖名额
| 四等奖名额
| 获奖学生总数
|
生物医学研究院
| 6
| 5
| 0
| 1
| 1
| 3
| 0
| 5
|
2009-2010学年厦门大学2008级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
学院
| 在校学生数
| 可参评奖学金总人数
| 特等奖名额
| 一等奖名额
| 二等奖名额
| 三等奖名额
| 获奖学生总数
|
生物医学研究院
| 19
| 19
| 0
| 3
| 6
| 10
| 19
|
| | | | | | | | | | | | | | | |
三、评审程序
1.符合评定条件的学生根据《生物医学研究院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后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附件1)、《生物医学研究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附件2)计算成绩,填写《生物医学研究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
所有加分材料的时限为2008年7月1日-2009年6月30日。
所有加分均需提供证明材料,其中论文提供所发表论文第一页的复印件;论著提供封皮和标示有论著字数的页面复印件;专利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科研态度加分由导师填写并签字;平时表现加分提供获奖证书、聘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表与证明材料装订在一起,以实验室为单位于2009年8月25日前交至研究生秘书处。
2.研究院研究生秘书根据奖学金的评定细则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研究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奖学金评定工作,评定结果由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一周。
3.公示结束后将评定结果于9月4日前报学生工作处审核。学生工作处审核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领导批准后由财务处发放。
附件1_生物医学研究院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后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doc
附件2_生物医学研究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doc
附件3_生物医学研究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doc
生物医学研究院
200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