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延期毕业硕士生:
在延期期间,您如果需要申请延长住宿,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请。流程如下:
一、申请对象:6月25日前已通过研究生院审核的延期毕业硕士生。(未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或逾期未提交的,将视为放弃申请,学校不再受理您的延长住宿申请)
二、申请时间:6月26日至6月27日(每天上午八点至下午六点)
三、申请方式:
1、请登录网址http://gyb.xmu.edu.cn,用户名为您的姓名,密码为您的学号,提交延长住宿申请;
2、请于7月3日登录网址http://gyb.xmu.edu.cn,(上午八点至下午六点)查看申请结果。
四、相关说明:
1、申请通过后,您原则上仍住在原宿舍至2010年8月30日,公寓办将开通进出学生公寓相应的门禁权限,门禁权限时间截至2010年8月30日止,之后您将无法刷卡进出学生公寓,2010年8月30日之后,您的宿舍将关电进行维修。请您于2010年8月30日前(含本日)及时退宿,搬离原宿舍。
2、申请通过后,如果您原宿舍涉及到以下楼栋的,公寓学生办将安排过渡宿舍住宿到2010年8月30日。
(1)凌云1、2、3及芙蓉10:从7月26日起暑假期间,学校将对上述楼栋进行翻修改造,现住人员不能继续住宿。
(2)芙蓉3、4:因调整为男生宿舍,现住女生不能继续住宿。
3、如果您现住的宿舍已经安排漳州校区回迁2008级本科生,为保证回迁入住工作顺利开展,公寓学生办将会为涉及到的延期毕业硕士生调整宿舍住宿到2010年8月30日。请您于7月5日前到原住楼栋办理退宿手续,于7月6日8:00―17:30到新住宿楼栋办理入住手续。
4、延长住宿宿舍仅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否则将依照学校相关住宿管理规定,取消本人就读期间的住宿资格。
厦门大学学生公寓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