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01-11 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我校对《厦门大学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现已印发,请遵照执行。
此次修订加大了对研究生学术失范的监控和惩处,并根据严重程度在学位授予工作中给予不同形式的惩处。请每位研究生好好学习该条例。
厦门大学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doc
生物医学研究院
201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