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级药理、药化专业硕士培养环节训练的相关要求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10-12 浏览次数:

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及研究生工作手册的相关规定,为了使2010级硕士研究生能顺利毕业、拿到学位,2010级药理、药化专业硕士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由导师组织、安排完成以下相关训练。

一、开题

1. 完成时间:2011年12月30日之前

2. 开题报告内容:硕士生学位论文的文献调研、研究方案和初步结果。

3. 过程管理: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开题报告的硕士生,不得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因出国和外出合作研究的硕士生,必须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开题时间。

4. 提交的材料:《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审核表》

二、学术讲座(药学系列讲座)

1.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30日前

2. 硕士生必须参加学术活动(含学术讲座、学术论坛、学术报告)至少20次,并提交一份听学术讲座的小结报告,药理专业计1学分,药化专业计2学分。

3. 相关规定:凡是我院组织的学术报告都必须实行签到,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需要事先提交有导师签字的请假条(学院主页可下载),请假次数不得超过三次,超过三次的算作无故缺席,将不能获得“学术讲座”学分,且将由此导致无法完成必修的培养环节,而不能参加答辩。学院举办的学术报告次数不足时,可以参加学校或外院举办的学术讲座。

4. 提交材料:《研究生参加专题讲座和学术报告小结》

三、教学实践

1.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30日前

2. 要求:药理专业:研究生必须参加一定数量的教学实践(不少于50学时),计2学分。

药化专业:研究生必须参加一定数量的教学实践,实验课约120学时,基础课辅导约60学时,计2学分。

教学实践由导师负责安排,如果导师有承担本科生课程则由导师直接安排教学实践,如果导师没有承担本科生课程则由导师负责联系相近的课程让研究生进行教学实践。教学实践内容,可以是指导本科生实验或参加基础课辅导和作业批改工作等。

3. 申请程序:已经参加教学实践的硕士研究生进入研究生系统,填写好社会实践信息,联系研究生秘书审核。只有经研究生秘书审核通过,并上交纸质版的《厦门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教学实践报告书》,才能取得教学实践2学分。“社会实践项目”统一写为“教学实践”,“实践起始和终止日期”应与纸质版《厦门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教学实践报告书》相符。

4. 提交材料:《厦门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教学实践报告书》

四、执行报表审核

1. 每学期单独通知

2. 要求:研究生进系统填写执行报表完毕后,联系导师进行审核(一定要有导师的评语)

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审核表.doc

厦门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教学实践报告书.doc

研究生参加专题讲座和学术报告小结.doc

厦门大学药学院

201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