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2011年度厦门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奖的评奖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本次评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依据
本次科研成果奖的评审参照《厦门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奖评审办法》((2009)厦大研字16号)执行。人文、社科类核心期刊目录参照2010年核心期刊目录(厦大人�2010�66号),理工、管理类JCR分区参照“JCR期刊目录(2010年公布)”。
二、参评要求
1、参评对象。应满足《厦门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奖评审办法》((2009)厦大研字16号)的要求。
2、科研成果统计期间。本次评奖的科研成果采用时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3、其它参评要求。参评的科研成果应于网上进行填报,且已经过导师、研究生秘书审核。
4、已毕业的研究生在毕业后一年内仍可参加科研成果奖的评选。
三、评审程序
1、研究生向所在学院(研究院)提交申请,申请时应提交《厦门大学2011年度科研成果奖申报表》(申报表请在科研成果系统中打印)以及科研成果复印件。
2、各学院(研究院)按分配名额对硕士、博士分别进行预评,并进行公示。
3、各学院(研究院)公示候选人名单后,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综合办。
4、研究生院汇总材料,经院务会讨论复评、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并报孙世刚副校长批示后,确定最终的获奖名单。
四、时间安排
1、4月9日,研究生院发布《关于开展厦门大学2011年度研究生科研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科研成果审核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20日下午2:30,未审核的科研成果不得计分。
3、4月23日,研究生院根据各学院学生人数、4月20日下午2:30研究生院网上科研成果量和学期执行报表填报情况,下发《各学院(研究院)2011年度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名额分配表》。
4、有意申请的同学请于4月20日前将评奖材料报至院办(评奖材料包括《厦门大学2011年度科研成果奖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厦门大学2011年度科研成果奖申报表》、科研成果复印件各一份,提交书面材料前,应先将《厦门大学2011年度科研成果奖申报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lizhenxp@xmu.edu.cn,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5、4月底前,研究生科研成果奖评奖委员会进行评审。
6、5月初,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候选人名单公示后,报孙世刚副校长审批。
7、5月中下旬,召开2011年度研究生科研成果奖颁奖大会。
五、其它说明
1、科研成果特别突出的团队,可以申请科研成果奖特别奖。
2、评奖时,各单位应注意科研成果的真实性、创新性。合作成果应注重考察研究生个人在其中发挥的实际作用,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树立良好的科研风气。
3、评奖过程中,对于获得受理后期满半年的国防专利视同国家发明专利获得公开号进行计分,即计分20。人文、社科类论文被A&HCI收录的权重因子为每篇120。非竞赛类奖励,国家级计分10,省部级5,市级2。
《厦门大学2011年度研究生科研成果奖申报情况汇总表》.xls
《厦门大学2011年度研究生科研成果奖申报情况汇总表》填表说明.doc
2010年核心期刊目录(厦大人�2010�66号).doc
JCR期刊目录(2010年公布).xls
厦门大学药学院
2012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