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暑假期间医疗费用报销和理赔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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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暑假期间医疗费用报销和理赔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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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21 更新时间:201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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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学生在暑假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和补偿医疗保险理赔要求的,返校后可以申请报销和理赔。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暑假期间在家庭所在地的医保定点医院就医产生的医疗费用的报销和理赔,包括前后相连的两个阶段,即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部分费用的报销和大学生补充医疗保险部分费用的理赔。
参保学生本人直接到思明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或厦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门诊1000元以下、住院4000元以下在思明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报销;超过上述数额则在厦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报销)办理。参保学生也可委托泰康人寿保险公司代为办理。
委托泰康人寿保险公司办理的,请参保学生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三)办理的时间地点:每周四下午,学生事务办理大厅1楼;漳州校区在学校医务室(北区超市旁);
学生事务办理大厅,每周四下午14:30-15:30。本学期从9月22日(下周四)开始受理。
漳州校区学校医务室(北区超市旁),每周四下午14:30-17:10。本学期从9月22日(下周四)开始受理。
厦门市思明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地址:禾祥东路168号,联系电话5863099。
厦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地址:厦门市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市场大厦3楼。
二○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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