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国家助学贷款材料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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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申请2008-2009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请将下面材料在17号之前交到院办研究生秘书处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登录网上系统填写打印);
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2008级研究生需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见附件)
4、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社区居民委员会、村委会一级开具的证明无效;
5、老生需提供上一学年成绩单;
6、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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