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研究生出国出境管理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12-07 浏览次数: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厦门大学学生出国出境管理规定》(厦大外[2008]53号),在学研究生出国出境需到国际处申请并填报《厦门大学研究生出国、赴港澳个人申请表》、《厦门大学研究生因公赴台个人申请表》等,办理相关手续后报研究生院审批、备案。但近期出现一些学生擅自出国出境,回国后又申请补办相关手续等现象,为了严肃研究生出国出境管理,凡不经审批,擅自出国出境者,不再为其补办任何手续,一经发现,严格按照《厦门大学学生出国出境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对其作出相关处理!

附:第二十三条 学生出国出境逾期,擅自超过批准出国出境返校时限或延期未经批准未返校者,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可作退学处理。

学生未经学校批准或未完成审批手续而擅自出国出境,连续两周以上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活动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联合培养研究生执行相关培养协议书的要求。(详文请见《厦门大学研究生工作手册(2009版)》67页)

厦门大学研究生院

厦门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