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12-08 浏览次数:
请已经参加教学实践的硕士研究生,于12月29日前,进入研究生系统,填写好社会实践信息,提交审核。只有经研究生秘书审核通过,并上交纸质版的《厦门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教学实践报告书》,才能取得教学实践2学分。“社会实践项目”统一写为“教学实践”,“实践起始和终止日期”应与纸质版《厦门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教学实践报告书》相符。
特此通知!
生物医学研究院
201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