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级药物化学专业硕士生相关学分认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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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术报告
1. 完成时间:2011年12月30日前
2. 在学期间每位硕士都必须听取10次以上的学术报告并参加本课题组或相关实验室的学术讨论。
3. 相关规定:凡是我院组织的学术报告都必须实行签到,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需要事先提交有导师签字的请假条(学院主页可下载),请假次数不得超过两次,超过两次的算作无故缺席。在学期间,无故缺席超过两次者,硕士生将不能获得“学术讨论”2学分,且将由此导致无法完成必修的培养环节,而不能参加答辩。
4. 提交材料:《研究生参加专题讲座和学术报告小结》
二、教学实践
1. 完成时间:2011年12月30日前
2. 要求:硕士研究生必须参加一定数量的教学实践(实验课约120学时),基础课辅导(约60学时)。“教学实践”课由相关的导师安排,如果导师有承担本科生课程则由导师直接安排“教学实践”,如果导师没有承担本科生课程则由导师负责联系相近的课程让研究生进行“教学实践”。教学实践内容,可以是指导本科生实验或参加基础课辅导和作业批改工作等。
3. 申请程序:已经参加教学实践的硕士研究生进入研究生系统,填写好社会实践信息,提交审核。只有经研究生秘书审核通过,并上交纸质版的《厦门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教学实践报告书》,才能取得教学实践2学分。“社会实践项目”统一写为“教学实践”,“实践起始和终止日期”应与纸质版《厦门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教学实践报告书》相符。
4. 提交材料:《厦门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教学实践报告书》
08、09级研究生参加专题讲座和学术报告小结.doc
09级 厦门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教学实践报告书.doc
厦门大学药学院
201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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