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14-2015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助理岗位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研究生课程教学助理岗位设置要求:
(1)原则上硕士研究生课程只聘用博士研究生担任教学助理工作,无博士点的专业可聘用优秀高年级硕士研究生担任低年级教学助理工作;
(2)原则上博士研究生课程不设置教学助理岗位;
(3)原则上一门课程只设置一个教学助理岗位;
(4)全校性研究生公共课、学院专业必修课,原则上人文社科类课程修课人数达到35人以上,理工类课程修课人数达到25人以上(实验类课程和全英语授课课程可以适当放宽至15人以上)方可设立教学助理岗位;
(5)人文社科类选修课程修课人数达到60人以上,理工类选修课程修课人数达到45人以上可设立教学助理岗位;
(6)专业学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课程可参照上述标准设置教学助理岗位。
二、研究生课程教学助理岗位申报程序:
(1)各单位根据研究生课程教学助理岗位设置要求、本学期开课选课情况(具体开课选课情况可通过信息化管理系统内“学生管理――教学助理申请审核”查询课程获得),与教师沟通后公布本单位本学期计划设立教学助理岗位的研究生课程(各学院每个岗位的酬劳最高额度为1500元,学院可根据课时数进行下调);
(2)研究生登陆研究生网上管理系统,根据各单位公布的本学期计划设立教学助理岗位的研究生课程,通过“学生信息――教学助理申请”网上申请教学助理岗位,并打印出相关申请表(注:在申请的过程中,系统将根据研究生的课程成绩自动判断该生是否具有申请教学助理岗位的资格)。研究生打印出申请表后,将表格提交设置教学助理岗位的开课教师(详见附件的课程负责人);
(3)开课教师根据研究生提交的申请表选择合适的学生,审核确认并在申请表上详细填写教学助理的工作任务后,在其表格上签字,并交至开课院系(全校性公共课的开课院系请咨询任课教师)。各院系根据经开课教师签字的学生申请表、公布的设立教学助理岗位的研究生课程情况及学生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确认,并对网上相关信息通过审核。
(4)申请材料务必于9月23号之前提交至学院李老师处。
三、注意事项:
(1)所有的教学助理申请表上,必须有任课教师填写的详细完整的教学助理工作任务及任课教师签字,各院系研究生秘书务必仔细检查相关内容是否完整后,方可审核。
(2)专业课程申请表由各院系保存备查,公共课程申请表由研究生院保存。
药学院2014-2015学年秋季学期拟设置教学助理岗位的课程
课程编号
| 课程中文名称
| 学分
| 课程负责人
| 上课时间
| 地点
| 9.17选课人数
|
360010005
| 科学素养与安全
| 2
| 高祥
| 周四1-2
| 402
| 56
|
360010004
| 细胞分子生物学
| 3
| 吕忠显
| 周三5-7
| 402
| 43
|
360020005
| 化学生物学
| 3
| 王团老
| 周五5-7
| 402
| 34
|
360010001
| 高等仪器分析I*
| 3
| 陈海峰
| 周二2-4
| 402
| 30
|
360020002
| 高等药理学*
| 3
| 李良成
| 周一2-4
| 402
| 24
|
360010002
| 高等仪器分析II*
| 3
| 丘鹰昆
| 周二5-7
| 402
| 24
|
注:1、由于选课尚未截至,此表仅作参考,研究生院将根据最终选课人数进行审核,能否获得教学助理岗位将以研究生院最后的审核为准(审核通过会在状态中显示“已审核已报批”),请自行到学生系统中查询。
2、标注“*”的课程目前选课人数较少,最终可能会因为选课人数少而取消设置教学助理的资格,申请此类课程教学助理的同学请特别关注系统的审核信息。
厦门大学药学院
2014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