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入厦人员健康管理的公告

发布者:张欧扬发布时间:2020-03-18浏览次数:811

为应对境外新冠肺炎疫情的蔓延,进一步加强境外入厦人员健康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3月18日零时起,对所有14天内有境外(含台港澳)旅居史的入厦人员一律实行14天集中医学观察


二、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孕产妇、患有基础性疾病等原因不适宜集中医学观察的人员,经提前申请并获得批准,入境后可实行14天居家医学观察。


三、集中医学观察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由观察对象自行承担。


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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