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相关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欧扬发布时间:2020-02-18浏览次数:158

全院师生员工: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了关键时期。23日下午,学校专门召开了全校疫情防控工作视频调度会,对下阶段工作进行部署。为落实学校有关通知和会议要求,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健康安全,确保学院各项工作安全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严格做好日常个人健康状况登记。根据学院相关规定,所有师生员工需每日上报个人健康情况及行程。对有发热、咳嗽症状的教职工或学生,需立即就医,并在第一时间向学院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对隐瞒不报将追究其责任。

    2.所有学生(含厦门及周边学生)不得提前返校。确需提前返校学生个人提前申请,经学院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上报学校防控新型冠状肺炎工作小组审批并批准,方可返校。研究生导师不得要求学生提前返校。

    3.本院教职工、课题组自聘人员及课题组合作人员,返校工作时,需向学院办公室报告假期行程,如有从湖北返厦或是近期接触疫区人员,请自行在家隔离14天后,方可返回学院工作。

    4. 加强院楼进出管理,严格做好进出学院个人登记工作。近期学院暂时关闭侧面,仅保留大厅正门进出通道。进入学院人员一律根据学院提供的教职工名单和留校学生名单,在一楼大厅处出示个人证件,测量体温,做好登记,方可进入学院。其他非本院师生,不得进入学院。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如充液氮、送货等)进入学院,需提前一天向学院办公室提出申请,报告近期行程,经学院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进入学院。在学院公共区域请带好口罩。

    5.严格做好实验室防护及安全工作。各实验室必须根据防控新冠肺炎病毒要求,严格做好实验室防护工作,做好实验室卫生工作。严禁实验室人群聚集,严禁无关人员、校外人员进入实验室。同时加强实验室值班值守、巡检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稳定。同时,鼓励学院相关老师发挥专业优势迅速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相关的科学研究,并积极申报相关课题。


 

     药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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